吳清基政績66
〔摘要12.20.2010 蘋果 劉榮輝、王志弘、葉濬明〕台南一名國二中輟女學生,被同儕懷疑偷竊和搶人男友,今年10月間深夜兩度被7女1男押到公園內霸凌。
女學生被扒光衣褲,僅著內褲,還遭人不斷掌摑頭部,打到當場流鼻血、右耳可能失聰,施虐過程還被po上網。被害少女的哥哥昨氣憤說:「難道這些人都沒有兄弟姊妹嗎?怎麼忍心下這麼重的手?」
少女的哥哥說,一群人到他妹妹男友家,約出妹妹載到公園,莫名其妙指她偷東西、搶人男友,接著對她拳打腳踢,有人還捏她胸部猥褻,另3人在旁拿手機拍攝。隔天深夜,同一群人又強押他妹妹到公園內,扒光她衣褲,只剩內褲,眾人輪番毒打她。
他說,看到影片裡「妹妹滿臉是血,還一直流鼻血,當時妹妹僅穿內褲,那悽慘的樣子,讓人既心痛又不忍」,於是將影片交給媽媽報警,但快一個月,警方至今還沒將動手施暴的7女1男送辦,警方沒有認真處理這案子?
警方昨表示,該段霸凌少女的影片全長1分41秒,影片中還傳出少年、少女陣陣嬉笑聲。另名少女施暴時還對著被害少女說:「還有人幫我打燈光喔!妳會不會覺得委曲啊?不會喔?」
少女被打到流鼻血,羞愧得不斷用沾滿血的雙手遮臉,最後施暴少女還對她說:「妳別犯賤就不會被打,我對妳那麼好,妳有沒有良心?有沒有頭腦?有嗎?」
據了解,被害少女今年9月逃家輟學,10月底因騎贓車案被送進少年觀護所,她母親到少年觀護所探望時,得知女兒遭霸凌,上月23日向警方報案。
轄區台南復興派出所所長葉敏旭昨指出,全案目前依傷害、妨害自由、強制猥褻等罪調查中,被指控的7女1男皆非現行犯、都未成年,已到案3名未滿16歲中輟少女,近日將傳喚其餘5名涉案人說明。
人本基金會南部辦公室副主任黃俐雅指出,由於網路發達,資訊傳播很快,青少年有樣學樣,施暴者更常將凌虐他人過程po上網,部分青少年甚至模仿網上的暴力等偏差手段去處理問題,導致類似事件層出不窮,這也凸顯學校的公民法治教育嚴重失衡。
彰化師範大學教育學院院長兼輔導與諮商系教授趙淑珠指出,被害少女本身是中輟生,加害她的同儕也是中輟生,在此案中,被害人不是不知道求助,而是同儕是她僅存的人際支持管道,若將被害過程公開,等於斷了她唯一人際支持管道。
趙淑珠說,中輟生通常一旦被同儕霸凌,就會陷入忍氣吞聲、或撕裂同儕友誼的兩難心態,要解決這狀況,先要讓被害人的人際支持管道不只一個,才能讓被害人在受害時勇敢對外求助。
趙淑珠指出,必須檢討整體教育政策,在學校將9成以上焦點放在學生課業學習上時,也要調整更多資源到學生的成長上,讓他們不致因課業受挫走出校園成為中輟生。
成功大學教育研究所副教授饒夢霞表示,這群少年認為網路有許多觀眾,會引起眾人討論,進而塑造個人英雄的神話,他們逞兇後,還將過程po上網,誤認為這樣做很「屌」。
近期少女遭霸凌事件簿
◎2010/12/05:彰化一名高職女生被懷疑搶人男友,遭6男3女脅迫當眾自慰,及毆打凌虐2小時才獲釋。9嫌均未滿20歲,其中7人還是國、高中生,被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嫌送辦。
◎2010/11/06:桃園一名國一女被認為是「抓耙仔」,被4名女同學在校園打4次,還拉進廁所拍裸照,揚言把裸照貼上網。施暴者被依恐嚇、妨害自由等罪嫌送少年法庭。
◎2010/11/05:北市一所高職5、6名男學生常以肢體、言語欺負同學,並將一名身高148公分的女學生推倒在地,旁觀者樂不可支大喊「Hero(英雄)」。施暴者已輔導轉學或記過處分。
◎2010/01:花蓮縣一所中學一名智能不足女學生,在學校寢室內被2名學姊性凌虐,另3人旁觀,1個月後圍觀者良心不安,向老師吐實並報警。2名施暴者被移送少年法庭審理。
李鈞震:
1. 教育部長吳清基上任前,已經「準備好了」,他處理「校園霸凌」的方法可以得諾貝爾獎,因此馬英九才讓他當上權貴階級。
2. 為什麼霸凌別人的人,會把霸凌的過程po上網?因為他認為這有點閱率,這可以懲罰不良的人,自己這樣做是有正義感的。
3. 過去的警察大多數都隨意刑求嫌犯,屈打成招,他們也認為自己很有正義感,卻完全不知道自己的行為違反「世界人權宣言」。
4. 以前學校老師幾乎沒有不打學生的,這些老師也認為自己很盡責,懲罰了壞學生,卻不知道自己的行為違反「世界人權宣言」。
5. 會造成這種積非成是的原因,主因是獨裁者二蔣統治台灣四十年,禁止百姓學習「世界人權宣言」的內容,導致全台灣所有的老師、學生、政府官員都不可以講究人權,誰講「人權」誰就要坐牢。
6. 在這一種社會環境之下,沒有老師跟官員會尊重人權,當然社會大眾也逐漸地學會「仗勢欺人,以大欺小」,不應該講究「人權」,所以家長與小孩從小就沒有「人權」的概念。
7. 類似美麗島雜誌的那一群人,整天喊「人權」,一定是叛亂份子,一定是亂黨,一定該死。所以大眾都認為,判他們坐牢的檢察官、法官、總統心胸非常地寬大仁慈。真是顛倒了「人權」的是非觀念。
8. 在獨裁者統治時期,哪一個國文老師的作文題目敢出:何謂社會正義?如何追求公平正義?絕對沒有!「正義」這二個字在台灣的社會當中消失了將近50年;社會對「正義」這二個字,沒有清楚的定義。
9. 因此,多數的人心目當中的「正義」,是隨著權貴階級的慾望與情緒來決定的,根本沒有是非標準,也完全不符合儒家的思想,更是遠遠地脫離「世界人權宣言」的保障。
10. 社會當中沒有清楚客觀的「正義」標準,這導致了百姓沒有公平客觀看待人與事的能力。所以,大學教授寫不出符合國際標準的學術論文,因此台灣大學經過了六十年,還排不進世界前90大。
11. 現在如果請政府高官與全國所有的大學教授寫作文,「何謂正義?」一定各說各話、各自表述、見仁見智、模糊不清。不良少年拿棍棒打死人,他們也自認為很有正義感,正義感在台灣社會沒有公平客觀的標準,各自表述。
12. 馬英九、吳敦義、吳清基、翁啟惠……,他們對「正義」的標準一定不同,一定各說各話,那社會大眾的「標準」又是什麼?
13. 為什麼「特別費案」只辦民進黨執政的縣市,完全沒有辦國民黨執政的縣市首長?因為檢察官認為「辦綠不辦藍」是真正的社會正義,對藍軍心胸要開闊,對綠軍要嚴苛要求,這就是正義。
14. 為什麼檢察官到現在仍然習慣「有罪推定」、「洩漏偵察內容」給新聞媒體?因為在他們的心目中這種行為才叫「正義」;利用媒體來公審別人,這才叫正義,進行人格抹黑就是一種正義。
15. 為什麼馬英九明明知道多數百姓的薪資沒有提高,但是,行政院部會首長這些高官今年一定要加好幾萬的薪水?過去被國民黨立委刪掉的國安會秘書長的薪水,要重新加薪13萬,這樣才有正義。民進黨不應該領太多錢,國民黨應該領很多錢,這就是馬英九心目當中的「正義」。
16. 陳松柱、張忠謀一定不敢否認,陳松柱幫馬英九收政治獻金理財,但是他們二人都認為,馬英九收政治獻金相當清廉,陳水扁收了就相當貪腐,這就是他們兩人心中的「正義」標準。
17. 羅淑蕾、王建煊、關中、蘇永欽一致認為,國民黨應該擁有非常多的「黨產」,而民進黨不應該有任何的金錢存款,這樣才符合社會正義。
18. 周美青認為,他的女兒一定要擁有綠卡,而陳水扁家族的人不可以擁有綠卡,這樣才叫正義。
19. 李慶安、李慶華、王鴻薇、賴素如認為,陳師孟等人有雙重國籍就是貪腐、不要臉,應該要下台去死;而李慶安擁有雙重國籍是一種社會地位的表徵,相當地清廉,應該得到勳章頒獎。
20. 金溥聰認為,蔡英文發動街頭遊行就是暴力小英;但是陳鴻源勾結竹聯幫,同時炒作土地,擁有4百多筆,就是德勝於才,絕對不是黑金,這就是金溥聰的「正義標準」。
21. 馬英九明明知道「六三三」、「馬上好」是謊話連篇,但是一定要花大錢,做廣告置入性行銷;這跟霸凌別人的人,po上網是一樣的德行,他們都認為非常地榮耀,符合正義。
22. 台灣的政論節目,知識水準都差不多,以2100的名嘴為例,他們沒有一個人看過檢察官所蒐集的證據內容,光憑壹週刊與各大報的報紙,就開始杜撰故事,媒體公審還沒有經過司法審判定讞的官司,違背無罪推定的原則,侵犯人權,卻自以為自己很了不起,很有社會正義感。
23. 然後許多大學教授,根據只有幼稚園程度的名嘴的看法,開始在各大報紙發表自己的看法,違背新聞學專業與法學專業,卻不自知,還自以為自己很有正義。
24. 「正義」一定要有清楚的標準,不管是依據「世界人權宣言」,還是「論語」或「國際學術期刊」,每一個公開發言的人,他一定要確定自己的「正義標準」是根據什麼?如果只根據自己的直覺,那就是在擾亂社會,阻礙人權發展,就是一種霸凌。
參考資料: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