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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22日 星期一

平反外省籍白色恐怖 孫立人紀念館昨揭牌

台灣人權報告書106

〔陳界良/中國時報2010.11.22摘要〕     孫立人將軍紀念館在110歲冥誕前夕揭幕,部屬希望能將孫立人安奉進忠烈祠。

媒體人陳文茜表示,孫立人對國家貢獻卓越,被軟禁的時間比翁山蘇姬還長一倍多,總統馬英九,也應處理外省籍所遭遇的白色恐怖問題。

    戰功彪炳的孫立人將軍,被軟禁長達33,陳文茜演講說,她與孫的女兒是同學,小學時她只知道同學的父親是將軍,被政府軟禁,家裡內外都有特務監視,有次去孫家,看到孫立人蹲在花園裡種玫瑰。

    孫立人從1955年被軟禁到1988年,他是整個中國在二次大戰唯一打贏日軍的將軍,最後抑鬱不得志,原本他跟胡適一樣,是用庚子賠款第一名出國的留學生,念了清華、美國普渡大學工程碩士後,已在美國的橋梁公司當工程師。

    孫立人知道國家正在患難中,選擇去念維吉尼亞軍校,不要美國人的身分,回來做一個最苦難的中國人,被軟禁的時間竟比翁山蘇姬還要長達一倍多,整整卅三年,美國的資料顯示,軟禁期間連廚子都是特務,身上有一把槍。

    孫立人無法入祀忠烈祠,陳文茜表示,現在還是黃埔軍系的人掌權,馬英九該承認這個錯誤,重視二二八是正確的,但為什麼不重視對國家貢獻這麼大、被軟禁卅三年,死後也進不了忠烈祠的人?政府忽略了這些省籍上屬外省人當年的白色恐怖受害者。

【摘要2010/11/21 聯合晚報】官員說,儘管監察院已還給孫立人清白,但國軍至今仍無法對孫立人被以叛亂為由軟禁的案件表達立場,因為此案由當年的元首蔣中正主導,國軍若按現況發表立場,都將對軍中解讀蔣中正歷史定位產生錯亂,政府對此也缺乏政策指導。

孫立人是在1955820日被控「縱容」部屬武裝叛亂、「窩藏共匪」、「密謀犯上」等罪名,遭革除總統府參軍長職務,在前總統蔣中正下令調查後,被陸軍軍事法庭判處「長期拘禁」,親信部屬全被調離軍職查辦,據稱前後有300多人被牽連入獄。

19885月國防部才獲令解除對孫立人長達33年的拘禁,孫立人1990年過世後,監察院調查後於2001年還其清白,但政府或軍方至今未對孫的冤案表態道歉

李鈞震:

1.      主張長期軟禁孫立人,最主要因素是出黃埔軍校的軍官,都「嫉妒」孫立人是美國軍校出身,所以惡意栽贓抹黑。

2.      當時的蔣中正、何應欽、郝柏村都是黃埔軍系,也都是陰謀設計軟禁孫立人的共犯

3.      栽贓抹黑的技術,可能來自於蔣經國的策劃,因為他當時掌控媒體、情報、間諜與抹黑技術。蔣經國執政,繼續執行他的父親蔣中正的軟禁策略,顯然他確實是主謀之一。

4.      沒有知識與能力的權貴階級,特別喜歡嫉妒有才華的人,這是鐵律。

5.      馬英九這一生最崇拜的人,官方記錄是:蔣經國、胡錦濤。所以馬英九也應該很像蔣經國,非常厭惡孫立人那種學有專精、有功績的人。

6.      馬英九應該也非常的厭惡呂秀蓮,老是頂著「台灣人權民主前輩」的光環,在街上走來走去;此外馬英九也非常厭惡達賴、熱比婭、王丹、劉曉波…這一類的人。

7.      其實,對台灣的民主貢獻而言,李敖、陳文茜都遠遠大於馬英九、蘇永欽、蕭萬長、郝龍斌、朱立倫、胡志強。誰敢否認!所以李敖、陳文茜應該也令馬英九非常討厭!

白色恐怖下的倖存者 〔張家林/夏沛然、王渝 中國時報2010.11.22摘要〕圍牆很高,圍牆上還有至少1公尺高的鐵絲網,衛兵都是荷槍實彈的。車子進入大門走了大約50公尺,又看到一道圍牆,    這就是台灣省保安司令部軍法處看守所。

圍牆裡面的房子,分成好幾區,我被分在第一區。第一區像個大倉庫,我被分在第5房。房裡光線黯淡,門很矮很小,我一鑽進去,首先看到的便是馬桶。房裡有78個人,擠在一堆,躺下來則必需腳對腳地一個緊挨著一個。我的心直往下沉,我想:這輩子完了。

    關進來沒幾天,我就見到有人被拉了出去。「到馬場町報到去了。」一個難友跟我說。我聽了更加沮喪,一點希望也看不到了。

「既來之,則安之。來了這裡就不要急躁了。」一位老難友好心地勸我。這位老難友姓張,湖南人,據說以前當過縣長、專員和游擊隊隊長。他喜歡唱文昭關二簧倒板,還教我唱。我直到現在還喜歡哼兩句。不久他離開5號房,我從此再也沒聽到他的消息。

    沒有幾天我收到了裁定書,起訴罪名是《懲治叛亂條例》第二條一項,意圖顛覆政府已著手實行者,就一定是死刑。第二條三項是意圖顛覆政府而未著手實行者,不是死刑。

       我那時思想很幼稚,根本不知道什麼是左傾,什麼是思想問題。現在回想起來,青島東路關的難友,在我看來,他們大多是國民黨製造出來的左傾人士。國民黨製造冤案關人,也就同時製造了左傾人士。

    在那裡的難友,絕大多數是外省人,很少台灣人。同我一起關在5號房的劉水龍是台灣人,是我終生難忘的一位難友。他是台南工學院的學生,因為我們年齡相近,於是成了好朋友。他因為參加了「新民主主義哲學研究會」的活動,竟然被槍斃了。

    劉水龍的同案是吳逸明,吳逸明是吳三連的兒子。也許因為父親的關係,他沒遭到跟劉水龍一樣的命運,判了15年徒刑外加管訓。他們涉及的這件案子的主要人物是祝英傑,海軍官校39年班的。

祝英傑在新店軍人監獄時,托外役買到雷震所辦的《自由中國》雜誌,裡面有一篇論文,毛澤東〈新民主主義論〉。

    祝英傑根據這篇文章就組織了新民主主義哲學研究會。劉水龍和吳逸明都參加了他的這個組織。後來他們被監牢裡的臥底分子出賣,一網打盡,起訴書中牽連了幾十人,幾乎通通被槍斃

 

 

 

2010年11月19日 星期五

白色恐怖下的倖存者(二)

台灣人權報告書105

〔張家林 夏沛然 王渝 中國時報2010.11.19摘要〕這一次經歷的後遺症一直留到現在,我常常睡到半夜打冷哆嗦、驚叫、抽筋。這樣不把人當人的虐待,對我一生影響很深,使我終生無法原諒國民黨政府

        我這樣一個人被囚禁了大約3個月沒有審問,沒有人告訴我是什麼原因,也沒有要我寫報告或自白書。我也沒有人可以詢問或申訴。

    有一天,巡防處的一個官告訴我,要送我到澎湖軍區司令部。於是先把我送到料羅灣的一隻登陸艇上。我呆坐在纜樁上,望著西下的夕陽,我心裡惶惶地,沒有著落,一面疑惑著:「怎麼還不送我走呢?叫我坐在這裡幹什麼?」

直到很久以後,我在紐約碰到當時在情報局工作的張澤生,他告訴我:「你小子命大!那時是要把你扔進海裡了事的。」

    總之我沒被扔進海裡。到了天快黑時,他們把我放進水駁船,給我兩個饅頭,就把蓋子蓋住。水駁船當時已經報廢,他們就把我從洞口吊進水箱裡。水駁船裡面淤積汙穢的泥沙齊腿,沒有任何東西,人陷身其中,既不能站,也不能坐,十分難受。

    按照正常的船行速度,從料羅灣到澎湖一天半就到了,但是我在水駁船裡卻待了好幾天,偏又在海上碰上季風,顛簸不已,等到達澎湖的測天島時,一個熟人看到我大聲驚叫:「你怎麼成了這個樣子?」

    在這個測天島上,我被關在看守所。看守所位於司令部的後面,圍牆外面有個碉堡。看守所裡面有四個房間,而且是鋪了地板的。那裡一共關了一百多人,關我的那間有幾十個人。

    在那裡我曾被叫到一間辦公室去問話,那裡是沒有正式法庭的。詢問中提到我在「114艇」時對艇長犯上。我當然一口否認,不承認犯上。

        2000年,我從美國回到台灣辦理冤案賠償,我的另外一位老鄉尹順富對我說:「陳國棟在測天島看到你,你怎麼不理他?」我說:「我理了他,他也要坐牢。」後來尹順富帶我去看陳國棟。談起當年他當官我為階下囚,不勝唏噓。

    我告訴國棟,我申請冤案賠償,遇到麻煩,因為沒有證據。他說:「就是砍腦袋,我也要替你作證。」抓我們時不要證據,如今要他們賠償卻向我們要證據。現實中竟有這麼荒謬的事!

    我在測天島上關了兩年多(按照板橋地方法院關於冤獄賠償決定書,從金門某防空洞到測天島,關押期間是1953411日至195628日),一天上校軍法官李明叫我到辦公室,對我說:「你這個案子查無實據。你去左營報到,復補。」

我聽到「復補」二字,真是驚喜若狂,心想:這下將可以領回兩年的薪水了!我被關起來的時候是海軍信號上等兵,復補後升為信號下士,而出生日期卻被他們任意地推後了一年,從民國19年改為民國20年。也就是說「復補」讓我升一級,但是年輕了一歲。

    在防潛網船上,上尉輔導官對我說:「你在這裡當值,住在上面。」我心裡犯疑惑:為什麼別人下地,做完一天的工作就走,而我卻要留在船上,等於天天要值更?(待續)

李鈞震:

1.      抓人判刑必須要有「證據」,在法治國家的司法,就算窮兇惡極,沒有證據就不能判人有罪。

2.      台灣的司法單位習慣性「有罪推定」,習慣性無證據就「押人取供、凌虐嫌疑人、栽贓抹黑嫌疑人」。這是台灣司法界60年的生活習慣

3.      「抓姦必須在床」,沒有上床的證據,通姦、召妓…都應該因罪證不足而無罪。縱使有通連紀錄,也不能算有直接證據,應該被判無罪。

4.      司法官沒有知識水準就算了;台灣的新聞媒體主管,應該要有「無罪推定」的高中程度,報導要講求實質證據,千萬不能「媒體公審」,為候選人免費造勢、置入性行銷。

5.      無罪,不代表沒有做壞事;有罪,也不見得符合罪責的比例原則,而有公平性。坐牢,在台灣有數萬人是無辜的;沒有坐牢,也有知名殺人犯,例如蔣中正、蔣經國…。

6.      在台灣特務檢調「抓耙子」,這群陰謀奸詐小人超過十萬人,協助獨裁者,害數萬人坐冤獄,卻沒有接受公平審判,這是台灣的司法官刻意包庇

7.      支持蔣中正、蔣經國與其共犯殺人卻「無罪」的人,等同支持希特勒屠殺猶太人

8.      兩蔣統治時期,台灣的冤獄、冤案太多,有些情況是司法官的素質很差,有些情況是是權貴階級「仗勢欺人、以大欺小」,還有些情況是權貴階級為了要保障自己的權力地位,刻意栽贓抹黑百姓或政敵

9.      為什麼國民黨政府沒有辦法學習德國審判納粹的屠殺行為,進行「轉型正義」?因為當初的加害者,有許多人現在還握有權力地位,他們就是當初獨裁者的共犯;還有一些權貴階級的二代,害怕自己的財產被清算,所以想盡辦法阻礙台灣的司法正義。

10.  台灣如果沒有辦法進行「轉型正義」,那過去十幾萬的加害者,他們的心理都會不正常,進行家暴,排斥民主、法治與學習,反而會禍延下一代。

11.  十幾萬的加害者,沒有辦法獲得言行的糾正,會導致他們與其後代逃避現實、無法反省的生活習慣,這會導致他們失去對於科學的學習能力。

12.  愈能夠面對現實、反省自己過去行為的人,身心愈正常同時也能夠有勇氣不斷地接受新知識,這是促使台灣文化發展的主要力量。沒有反省能力的人,科學研發不可能會有重大突破。

13.  許多學者都希望出人頭地,但是,要突破自己的思想瓶頸很困難,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自己或是同事沒有支持「轉型正義」,導致自己沒有社會正義感而不自知。

14.  沒有社會正義感的人,他對於所有的學術領域都沒有辦法保持公平正義的觀點,自然而然寫不出有大突破的思想觀點論文,因此只能當三流學者,連教書匠都做不好。

15.  沒有反省能力的人,缺點永遠無法改正,因此就會經常「說話不算話、不守信用、政見跳票、語無倫次、前後矛盾、雙重標準」,最後還會導致自我感覺良好。這就是馬政府團隊最大的問題。

16.  國民黨的「黨產」絕大多數都偷竊自「國庫」,就是一種贓款,現在還被「中投公司」用來炒股票,詐騙散戶的辛苦錢。為什麼黨主席馬英九不願意把「黨產」全部歸還給國家?這就是沒有反省能力,這是導致馬英九三十年都考不上律師執照的主因。

17.  在台灣的社會弱勢,如果他們的冤屈沒有辦法得到公平正義的彌補,這就會成為台灣長久的社會動盪根源,也是權貴階級永遠污名化的主因。

 

2010年11月18日 星期四

白色恐怖下的倖存者

台灣人權報告書104

〔口述/張家林 執筆/夏沛然、王渝 中國時報2010.11.18摘要〕張家林是安徽合肥人,193165日生。參加青年軍到台灣。

1950311日海軍士兵學校畢業,分發到海軍服役。1952年「因忠貞程度見疑」,遭逮捕關押。獲釋後,重回海軍,又以「意圖顛覆政府」罪嫌再次被捕,經軍法審訊後判刑10年,先後關押在鳳山、台北、泰源、綠島等地。1967227日獲釋出獄。

    在白色恐怖下,涉及「匪諜」、「叛亂」、「台獨」等罪名的案件,首先由國防部保密局(其後為國防部軍事情報局)、台灣省保安司令部1958年改為台灣警備總司令部)保安處,以及調查局等單位負責逮捕與偵訊。

接著由台灣省保安司令部軍法處負責起訴與審判。多數是祕密審判,只有少數受國際社會關注的才公開審判。

    1951年初夏,我19歲,從左營海軍士兵學校畢業,以信號上等兵分發到編號76的「正安艦」服役。    在「太和艦」服役的程金龍來到我的住艙。他跟我商量,要我上「太和艦」去替代他上等兵出的缺,他自己則要離開「太和艦」去陸地信號台服務,準備投考海軍官校。

我這人最怕別人求我,人家一旦開了口,我總是盡量答應。程金龍是我在左營海軍士兵學校時的同班好友。這種請人替代出缺、自己另求高就的事當時很尋常。

程金龍未考進左營海軍士兵學校之前,擔任過當時海軍副總司令馬紀壯的侍衛,想必他出缺的事早就上下打點好了,只要我去替代便一切就緒。我就這樣上了「太和艦」。

    我原來服役的「正安艦」跟「太和艦」不能比。「正安艦」是日本人遺留下來的小破船,而「太和艦」卻是3000多噸的大軍艦。好景不常,我在「太和艦」上只待了78個月,就被調到金門「114艇」服役。

        這「114艇」就更差了,設備簡陋,又小又髒。據說它是從吳淞口撿來的漂流漁船,在上面裝了砲,就成了「114艇」。

我被莫名其妙調離「太和艦」,可能有兩個原因。原因之一是我不是國民黨黨員。「太和艦」是司令艦,來來往往的常有些大官,而非黨員一向不被信任。

    另外一個原因是有一次我在信號台上值班完畢,一翻身從台上跳下,腳踩在樓梯扶攔上一位來艦巡視大官的手上,但我毫無知覺,扭頭就跑了。這位大官,據說就是當時的政治部主任蔣經國

            我在金門「114四艇」服役,擔任信號的工作。給我這個新來乍到的人安排的值更,是半夜到清晨四點,也就是最辛苦的一班。我心裡那份窩囊,就別提了。我在「操舵房」值班無事時,常打瞌睡,艇長為此多次斥責我。

114艇」的任務,是到廈門對面大擔、二擔兩島前面的列嶼巡邏,在當時的情況下,簡直就如同去送死,成為對方的靶子。

我少年氣盛,對工作環境失望,又覺得遭到歧視,表現於外就不免粗暴傲慢。艇長明顯地厭惡我。我呢?當然也厭惡他。後來給我的罪名好像就是「忠貞見疑,思想有問題,意圖脅迫長官」

        1952年秋季裡的一天,跟平常的日子並沒有什麼兩樣,而荒謬的厄運已經悄悄地到來。當我們的砲艇在大擔島巡航時,不知為了什麼,艇長突然大發了一陣脾氣,接著又說有勞軍團來,叫我去看勞軍表演。

    艇長對我說:「巡防處有小船來接你。」從巡防處來接我的,是那種叫LCVP的小船,可以乘坐78個人。但這小船並沒有帶我去看什麼勞軍表演,而是把我帶到了巡防處

    一到巡防處,就立即把我手銬了起來,關進一個有海軍陸戰隊警衛看守的防空洞。洞中有積水,我只好蹲在架在洞裡的木板上。我心裡怨恨不解:「為什麼騙我?說什麼看勞軍表演的屁話!」對這種欺騙行為我非常痛恨。

我就這樣被囚在這個積水的防空洞裡,或坐、或蹲、或臥地待在架在洞裡的木板上。如果想站直身體,就得到洞外。(待續)

 

2010年10月8日 星期五

五星旗 台北飛揚

台灣人權報告書103

〔摘要10.8.2010自由◎ 楊德榮〕十月一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那天,我坐在公車上,竟然看到一輛吉普車,車上插著一面紅通通的五星旗,飛馳在台北市復興南路上。

環視公車上乘客及路上行人,好像大家都視而不見,認為那是稀鬆平常的一件事。但是我卻驚駭不已,是我自己早年經歷過的一段夢魘,讓我產生特別反應吧!

民國39年我17歲,讀高中一年級,某天上午正在上課,突然來了兩個憲兵把我從教室中帶走。此後輾轉被拘禁在保安司令部(如今台北市武昌街獅子林商場)、台北景美看守所、軍法處(如今台北市青島東路來來大飯店)。

半年間經過幾次提訊,知道案情是初中時期,曾經閱讀國文老師介紹的中國作家巴金、魯迅作品,而這位老師有匪諜嫌疑。

裁定書下來我並無任何罪狀,只是無形中思想已受荼毒,必須交付感化。然後被送到綠島又關半年,獄中難友很多是和我一樣的學生。當時綠島監獄的圍牆,還是我們這些政治犯每天到海邊敲打石塊抬回去蓋的。

獄中受到的羞辱折磨也就罷了,當作自己人生的磨練。最痛心的是家母不知我的下落,四處奔波,毫無頭緒,直到送軍法處後才准會面,那種焦慮、悲傷、煎熬,真不敢想像。

事隔近六十年,我帶內人重遊綠島,在人權碑前看到柏楊先生題的「在那個年代,有多少的母親在暗夜裡,為她的子女哭泣」,仍不禁為之哽咽。

人權、自由民主、法治這些基本價值的東西,只有曾經失去的人才真正體會它的寶貴。

參考資料:

言而無信20 旁門左道多

到加州上海 買豪宅

黃晴曉 牽著大奶妹

一個國民黨 三個黨主席

勞委會副主委 上海也置產

前農委會主委孫明賢劈腿

江丙坤兒子 中國特許代理商

言而無信130 蘇永欽赴浙大教書

兩千萬人民幣的統戰獎金

媚共將領 停發終身俸

 

2010年10月7日 星期四

鄧麗君是特務?

台灣人權報告書102

〔摘要10.5.2010〕現代臺灣國民黨特務組織,其系統之龐大,人員之複雜幾乎令人無法辨別,但從基本組織系統來源上大致可分爲軍統局特務系統和中統局特務系統兩大派系。

「軍統局」特務組織是由戴笠受命于蔣介石創建的中國國民黨中央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特務組織的簡稱。「軍統局」特務廣泛滲透軍隊、警察、行政機關和交通運輸部門;

而「中統局」特務組織則是由蔣介石的把兄弟陳果夫、陳立夫兩兄弟的「CC派系」沿續而來的「中國國民黨中央調查統計局」的簡稱。「中統局」特務則主要分布于國民黨各省、市黨部、鐵路公路特別黨部內,在學校、工廠、以及社會的各個部門設立「國民黨黨員調查網」,進行各種特務活動。

 1949年隨著國民黨蔣介石南京政府的垮臺,中國大陸的「軍統」和「中統「特務組織分別受到沈重的打擊,土崩瓦解,1949820日,蔣介石親自出馬,在臺北市的圓山親自召開會議,將「軍統」和「中統」特務組織合幷在一起,成立了「政治行動委員會」。

重新組編了一套新的特務組織,幷專門在臺北的士林設立了所謂「石牌訓練班」,對特務人員進行特殊訓練。當時,這一特務組織的主要任務是:對臺灣島內的「反黨、反政府」人士,實際上的反蔣人士進行監視活動,給他們扣上「中共潜伏分子」的帽子,進行逮捕、關押和處刑,同時對臺灣島外進行一系列的間諜情報工作。 

當時的「政治行動委員會」的委員有:蔣經國、唐縱(內政部警察總署署長)、鄭介民(國防部副部長)、毛人風(國防部保密局局長)、葉秀峰(內政部調查局局長)、張鎮(憲兵司令)、毛森(保密局臺北辦事處副主任)。其中唐縱爲主管。

在「政治行動委員會」成立不到一年後,特務組織的主管權全部轉移到了蔣經國的手中1950年,「政治行動委員會」改稱爲「總統府機要資料組」,被正式編爲國民黨臺灣政府的機關。

1954年又因蔣經國就任「國防最高會議」的副秘書長,所以「總統府機要資料組」再次更名,正式成立了「國民黨臺灣政府國家安全局」,由當時的「國防最高會議」直接管轄。

 爲了加强特務組織對社會各方面的監視和控制,各個政府機構和各個民營、公營企業內部均在人事部門中設立了「公安室」而「公安室」的工作人員均由「臺灣國家安全局」直接指派。

同時,他們還在社會各界大肆搜羅情報人員,形成了一個「民間情報網絡」。這種大規模的特務組織網路不但使臺灣的平民百姓對其十分懼怕,就連許多外國政府機構對它而已是敬讓三分。這就是人們所經常提及的「臺灣政府的特務政治」。

 谷正文早在1935年國民黨軍事委員會情報統計局尚未成立之前,就加入了國民黨軍統局特務組織的前身—藍衣社,從事特務情報工作。他在軍統局持續工作了34年。在抗日戰爭時期,他曾受國民黨軍統局的派遣,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第115師中任政治大隊長。

在此期間,他不但搜集八路軍的內部軍事情報,而且還負責國民黨軍隊在山東省區域內的對日僞軍的諜報工作。抗日戰爭結束後,谷正文奉命重新返回國民黨軍統局總部,負責華北地區的軍事情報工作。他是國民黨在中國共產黨華北解放區的特務情報組織的主要負責人。

 1949年,谷正文隨國民黨軍統局總部一同逃至臺灣。在國民黨特務組織大規模改編重組以後,谷正文繼續任臺灣國民黨國防部軍事情報局特勤處主任,主管臺灣進出入境審查管理業務。

據有關資料顯示:谷正文曾是19554月「萬隆會議」中國代表團專機爆炸事件的主謀,當時,臺灣特務組織的主要暗殺物件是周恩來總理,後因周恩來總理臨時更換了專機,幸而免遭暗害。但是,按原定計劃乘坐專機的中國代表團其他人員,却在飛行途中因定時炸彈爆炸而全部殉難。

谷正文當年在國民黨國防部軍事情報局中的職務是少將主任審查官。退休之後,谷正文仍繼續被臺灣國民黨國防部長聘爲國民黨國防部軍事情報局的設計委員,一直充當顧問的角色。

 根據谷正文的叙述,當時的情况如下:1968年夏天,鄧麗君收到了來自新加坡的演出邀請書,她被邀請參加于1969年在新加坡國立大劇院舉行的「慈善音樂會」的演出。爲此,年僅15的鄧麗君向臺灣國民黨政府的有關部門提出了出境申請。由于當時鄧麗君尚未成年,所以一同提出申請的還有鄧麗君的母親趙素桂。

 當時,中國大陸正處于「文革」的動亂之中,而臺灣仍處于蔣介石頒布的軍事管制戒嚴令期間。整個臺灣社會在國民黨憲兵的嚴格軍事管制之下,各種民間社會活動和人身自由均被「明松暗緊」地監視著,不言而喻

當時臺灣的出入境管理制度就更嚴格了。在那一時期,進出臺灣的任何人都毫無例外地,受到臺灣國家安全局的嚴格審查。 「這一制度連外交部長都不得例外——這是直接來自蔣介石的指令。」谷正文不無感慨地回憶說。

 在出入境申請的審查過程中,有一個十分重要的專案,即申請人是否能够利用他(她)現有的條件,爲臺灣國民黨政府進行情報工作。

 在鄧麗君遞交了出境申請之後,臺灣國家安全局不但對鄧麗君本人進行了嚴格的審查,而且對鄧麗君的家族也進行了全面審查,當時負責對鄧麗君家庭進行審查的主管部門是「臺灣國家安全局」第三處

 「臺灣國家安全局」第三處是專門負責對外關係以及向海外選拔派遣特別情報人員的管理部門。審查中,由于鄧麗君的父親鄧樞,爲是原國民黨軍隊的下級軍官,而其母親趙素桂的家庭中尚有部分成員仍生活在中國大陸。

爲此,當時的「國家安全局」第三處的吳處長親自拿著鄧麗君的個人檔案和厚厚的審查資料,直接來到了「臺灣國防部軍事情報局」負責此方面工作的責任部門就是特勤處,谷正文就是當年的特勤處少將主任審查官。

 根據谷正文的回憶,自從1949年國民黨蔣介石改編重組國民黨特務系統以來,「特務政治」的行動方針一直主導著臺灣國民黨軍隊、政府和民間社會。許多臺灣的民間人士、知識份子以及文藝界人士均在不同的情况和條件下,被收編進了國民黨特務組織

其中很大一部分人屬于需要出境,爲了得到出境許可,才不得已地接受了臺灣國民黨特務組織的交換條件,被收編爲「臺灣國家安全局」的情報工作人員的。鄧麗君正是屬于這一類。

 在谷正文的叙述中,他還提及了另外一個當時在臺灣較爲著名的人物,即臺灣歌星白嘉莉小姐也是和鄧麗君一樣,爲了出境演出的需要,不得不充當臺灣國民黨政府的情報工作人員,

利用其藝術活動的有利條件,奔走于沙烏地阿拉伯等中東國家,爲臺灣國民黨政府傳遞情報和充當「使者」。直到白嘉莉小姐結婚後,才解除了她特務情報人員的身份。 

綜上所述,鄧麗君于1969年爲了出境演出,不得已被收編爲「臺灣國家安全局」的情報工作人員一事已得到了有力的證實。然而鄧麗君當時只有15,鑒于當時臺灣的歷史環境, 可以確定,鄧麗君成爲「臺灣國家安全局」的情報工作人員一事完全是不得已之舉

文章來源:冷戰悲劇:鄧麗君為國府安全局三處人員

李鈞震:

1.      蔣中正、蔣經國統治台灣時期,許多人被迫當國民黨的特務,這也是一種政治壓迫與白色恐怖,人數應該超過數十萬人

2.      獨裁者蔣經國統治期間,有許多特務因為要不到紅包,所以有人被栽贓抹黑成為共匪,受害者也有數千人,最有名的就是前高雄縣縣長余陳月瑛的公公余登發老縣長,最後還引發成為「橋頭事件」與「美麗島事件」。

3.      許多綠營的人認為,蔣中正、蔣經國獨裁統治時期,只有綠營的人是受害者,這是天大的錯誤。

4.      許多女藝人被迫成為特務,或被迫一定要陪國民黨的權貴吃飯、喝酒、上床,甚至被安排性招待外國元首,胡志強、蔣孝嚴一定不敢否認!

5.      更不幸的是,這些遭受迫害的女藝人,一生的時間都要巴結國民黨權貴來求生活,然後習慣成自然,認賊作父,而成為深藍的基本群眾。

6.      很多被迫當國民黨特務線民的人,誤以為打小報告,是一種「為民除害」,結果陷害冤枉了很多人而不自知,這些人也是另外一種獨裁統治下的受害者,因為他當了一生的白癡還不知道。

7.      為什麼獨裁者李光耀,沒有搞特務的那種白色恐怖,而且還讓新加坡行政效率超越蔣經國?

8.      蔣經國當總統期間,每一年的行政效率都輸給新加坡,每一年的貪污腐敗都比新加坡嚴重一百倍,為什麼?為什麼現在一黨獨大的馬英九,行政效率還是無法超越新加坡?

9.      從中國二千多年的歷史就可以發現,愈沒有知識學問與品德的領導人(皇帝),疑心病愈重,他們害怕知識份子、害怕比他們有學問的人,所以,他們一定會搞類似於東廠太監的特務組織。

10.  沒有知識的領導人,一定只信任巴結自己的雞犬,所以政治就充滿酬庸、任用便佞小人,結果當然沒政績而貪腐。台北大巨蛋當然蓋12年還蓋不出來。

11.  中國的白色恐怖技術,在明朝的時候發展到最極致,因為這種嚴密的監控組織,是由太監研發而成,因此,其嚴密的監控組織,就會製造許多的奴才與同性戀;並且吸收黑道當線民。

12.  特務系統不單要「舉發別人、寫黑函、當抓扒子、栽贓抹黑」才有機會升官發財;另外一方面也害怕自己被同事栽贓抹黑,因此,生活壓力比坐牢的人還大,因此經常需要抒發的管道,而「情色文化」就成為他們的選擇。

13.  調查局、檢察官、警察、記者、軍人、法官,在蔣經國、蔣中正統治時期也都屬於一種情治系統,因此他們的傳統就是「情色文化」,所以,這些人經常上酒家喝花酒、勾結黑道,也就不足為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