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1日 星期四

公權力 不應狗仔化

〔莊佩璋 中國時報2010.11.11摘要〕   檢調跟監涉貪法官蔡光治,發現蔡有婚外情,劈腿白手套黃賴瑞珍;有夫之婦黃賴又背著蔡偷情……。

檢調指出,法官陳榮和、房阿生、楊炳禎、蔡光治,檢察官邱茂榮都沾染女色。有人外遇生女;有人劈腿反被劈;還有人嫖妓被抓包。故事情節精彩,讓偵辦的檢調人員瞠目結舌。

    看到這新聞,我一樣瞠目結舌。不過,不是震憾於法官們的男女精彩情節,而是驚駭檢調竟把別人的隱私,如此隨便地曝光。

    特偵組辦「正己專案」,鎖定問題法官跟監、監聽,針對的當然是「操守」,要的是貪瀆證據,這才是關係公眾利益的違法行為。至於婚外情、劈腿、嫖妓……都不是公訴罪,別人家務事,干檢調屁事?

    台灣不是伊朗,也沒有「神學士」;我們沒有宗教警察,公權力管不到褲襠裡。法官們即使亂搞男女關係,只要不影響審判,配偶沒提告,就是私領域的事,就有隱私權。

    當然,司法院可以判定自律規範,以比較高的標準來要求法官;但,這種道德規範適合用檢察權對付,以監視、監聽來執行嗎?更何況,白手套黃賴秀珍只是一介平民,難道只因當了法官的情婦,就應遭到這種名譽懲罰?

    檢調透露「黃賴瑞珍中午與法官蔡光治開房間,晚上則與劈腿對象開車夜遊」。其殘忍已不下於文革時剝光衣服遊街;審判都還沒開始,她早已被判人格死刑,成為街談巷議的笑柄了。

    即使是死刑犯,也有人權;任何受刑人,也都有人格;更何況尚未定罪的被告!每個人都有家人、朋友,犯罪的人服完刑還要回到社會做人。

他們應該為所犯的錯誤付出代價,但不能被剝奪人格、人權;否則,又怎能重新做人呢?

    檢調偵辦「正己專案」,值得喝采。可惜曝露無關貪瀆案情的八卦情節,讓公權力「狗仔」化,已嚴重侵犯人權。看來「正己」不應只針對法官,對於那些毫無法治、人權觀念,被「狗仔」附身的檢調人員,特偵組也應一視同仁地正一正!

李鈞震:

1.      公權力狗仔化,並不是現在發生的事,在蔣經國執政時期就是如此。

2.      在蔣經國執政時的警備總部,他們過年前所發的月曆,都是當紅影星的裸照,包括:鍾X紅、沈X、江X……,不知道這些明星的裸照怎麼出現的?但是,所有的警備總部人手一份,被大家珍藏。

3.      蔣經國執政時期,幾乎所有的黨外政治人物、雜誌記者員工……,都被跟監或監聽,所有的私生活都被紀錄當成檔案。

4.      除了台灣本島的民主異議份子被跟拍以外,在美國、日本,國民黨也設了很多的狗仔隊,馬英九總統也曾經在波士頓通訊那個狗仔隊擔任狗仔、打工;據說,美國的天才數學家陳文成博士的個人資料與照片,就是馬英九與其同事一起製作出來的作品。

5.      其實,蔣經國手底下的特務數萬人,他們不只當狗仔跟監,同時還擔任殺手,謀殺民主運動人士的家屬,林義雄一定不敢否認!

6.      蔣經國手底下的特務,其中有人叫曾虛白、馬星野,他們一手創立政大新聞系,訓練記者當特務機關的狗仔隊,這些被訓練出來的記者,後來成為各大媒體的主管。

7.      曾虛白過去的長官,其實是清朝的太監;清朝太監的傳統,其實來自於明朝的東廠太監。台灣的特務訓練與記者訓練,跟美國CIA完全無關,跟明朝的魏忠賢關係比較大。

8.      國民黨特務收集政敵的八卦,結合媒體製造「輿論公審」,跳過司法審判,直接人格謀殺,這是蔣經國時期特務機關經常用的手段。據說,是模仿自共產黨,但是實際上是蔣經國發明的。

9.      馬英九私底下的好朋友,人數最眾多的就是特務機關的大老,寶萊證券的董事長白文正被「媒體公審」,最後被逼自殺,其實2100名嘴的錯並不大,這一切都是過去的特務機關大老搞出來。

參考資料:台灣人權報告書101 白色恐怖 汪廷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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