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2日 星期五

違貸釀呆帳 前央行副總裁梁成金遭通緝

國民黨政績149

〔陳志賢、郭良傑/中國時報2010.10.22摘要〕     前中央銀行副總裁梁成金,違法貸款禾豐集團,在交通銀行董事長任內造成交銀八億元呆帳,被法院依背信罪判刑二年確定,判決當日他就搭機逃亡

    梁成金曾任合作金庫、交通銀行、新光銀行董事長及中央銀行副總裁,他被控在87年(1998擔任交銀董事長時,禾豐集團以旗下豐禾公司、磊鉅公司名義,向交銀申貸七億元。

梁成金明知禾豐尚有三千萬元的舊貸款未還清,又以旗下財務不佳的國產汽車股票擔保,但他未依規定要求禾豐集團執行長張朝翔擬定營運、還款計畫,卻當場答應貸給七億三千萬元,隨後交代所屬儘速完成申貸案。

    梁成金為了配合禾豐集團資金上的需求,簡化徵信的程序,在短短兩天內,即由交銀台北分行草率完成徵信報告,提送交銀授信投資審議委員會、常董會審議通過,快速完成對保、簽約及撥款等手續。

    但七億三千萬元貸款撥款不到一周,禾豐即發生違約交割事件,股價一蹶不振,事後造成交銀呆帳

台北地檢署是在今年六月七日收到高院的判決卷宗,準備對梁發監執行,才發現梁為了拖延官司,在二審判決前,已將原本在台北市的戶籍遷到花蓮,造成台北地檢署收到高院的確定判決後,囑託花蓮地檢署代為執行。

結果花蓮地檢署傳喚、拘提均未到,回覆台北地檢署「執行失敗」,北檢依法在九月十五日對梁發布通緝。

    檢方事後調查入出境紀錄,才發現梁竟在四月八日高法院判決他有罪確定同一天,搭乘長榮航空BR016班機赴美,至今未歸。

        案經檢察官依背信罪提起公訴,97年間,梁一審被判刑二年,今年四月八日,台灣高等法院駁回梁上訴,全案判決確定,但他卻出國境,因而被通緝。

李鈞震:

1.      高等法院的法官,一定有國民黨或梁成金的「好友」或「深喉嚨」,可以通風報信讓他順利逃往美國。

2.      為什麼梁成金這種貨色,有機會當各銀行的高階主管?其實,他們都是聽國民黨主席與秘書長指示在做事,幫忙做黨營事業或國民黨政要的白手套工作,劉泰英一定不敢否認!

3.      台灣許多公營銀行在國民黨執政時期,就等於是國民黨的金庫,不用什麼抵押品,就可以幾十億、幾百億地貸款給國民黨權貴階級,或權貴階級的親朋好友

4.      那些權貴階級的親朋好友,不用什麼抵押品,就可以貸到大筆資金,當然就會私底下再「金錢獻金」給權貴階級,這就是一個共犯結構

5.      蔣經國、李登輝執政時期,國民黨的立委為什麼不敢監督公營行庫這種單帳的行為?原因有二:1.國民黨的立法委員也屬於權貴階級的一份子,他們自己也需要違法超貸。2.立委的提名權在國民黨的黨主席、秘書長等權貴階級手上,他們必須像奴才一樣服侍太上皇們

6.      國民黨的這種違法超貸行為,已經數十年,在邱正雄擔任財政部長的時候,違法超貸總額超過兩兆新台幣的呆帳,全部圖利國民黨權貴階級,當時的宋楚瑜、施明德、盛治仁、李永萍、姚立明、賀德芬、黃光國、范可欽、紅衫軍……等,為什麼沒有示威遊行?為什麼雙重標準?

7.      有「雙重標準」的人,人品就非常地差,馬英九集團一定不敢否認!

參考資料:

許勝發掏空五十億

官派肥貓 中飽私囊可惡!

新生高案檢長洩密?【曾薏蘋、陳志賢/中國時報2010.10.22摘要】新生高弊案傳出有「深喉嚨」?

國民黨立委洪秀柱昨天在立法院司委會質詢時爆料,根據情資,有檢察長日前在法務部記者室,用閒聊的方式向記者透露,「新生高案快要有(搜索)動作了」,根本是洩密。她要求法務部調閱十月五日前一星期監視錄影帶。

    洪秀柱表示,檢方若違反「偵查不公開」,法務部要不要辦?法務部長曾勇夫表示,「洩密,要辦」。

曾勇夫聽了後,頗為訝異,他指出,法務部監視錄影器的只保留廿天,超過廿天,後面的監視內容就會蓋過前面的部份。由於按此推算,十月五日前一周的內容,顯然已經有幾天被覆蓋掉了。

    洪秀柱聽後,不以為然說,「哪有那麼巧」,坐在台下的國民黨立委潘維剛也忍不住說,「怎麼這麼剛好」。     洪秀柱表示,檢方對新生高案展開搜索動作,已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

高院法官集體貪汙案 2法官自白認罪 【陳志賢/中國時報2010.10.22摘要】   高等法院法官集體貪汙案,案情有重大突破。

檢調除成功策動「白手套」謝燕貞轉為汙點證人,法官李春地等向檢調自白坦認收賄外,據透露,另有一名法官也自白認罪,據稱是前庭長房阿生據透露,檢調歷年來偵辦司法官貪汙案,從未有涉案司法官自白認罪的例子,此案創下司法官自白的首例。

    由於李春地已自白向前立委何智輝收賄二百萬,將其中70萬交給妹妹買股票,另將120萬購買停車位,其餘款項則已花用殆盡。   李春地雖自白犯罪,但因其供詞只能證明他個人受賄過程,無法協助檢調追訴其他共犯及犯罪事實,因此檢調認為李並不符合「汙點證人」條件。

何智輝行賄法官案部分,目前有十二名被告,包括涉及行賄罪的何智輝、蔡光治、邱茂榮、黃賴瑞珍、謝燕貞;涉及違背職務收賄罪的兩名高院法官李春地、陳榮和;涉及教唆偽證罪的三名律師李育昇、張權、王茂生;涉及偽證罪的李春地妻子江美容、妹妹李貴雪。

    檢察總長黃世銘以全案涉及眾多司法官,是歷年來最大的司法官貪汙案,屬於「特殊重大貪瀆案」,廿一日依據法院組織法核定本案為特偵組職司案件,北檢近日會把本案移轉特偵組偵辦,將由特偵組具名起訴。

反獵巡守隊 竟獵鷹當下酒菜【摘要10.22.2010 蘋果 林享明╱屏東】一名幫忙墾管處,守護過境鷹群的滿州鄉反獵鷹巡守隊盧姓隊員,三天前利用深夜,夥同另一名洪姓前滿州鄉民代表,兩人共持一把鋼珠彈槍,上山打灰面鵟鷹當下酒菜。

警方據報前往查緝,當場起出兩隻已死亡的灰面鵟鷹,警訊後將兩人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移送,盧嫌還說:「今年那麼多,打幾隻有什麼關係。」警方直搖頭:「真是養老鼠咬布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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