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政績338
【摘要10.20.2010蘋論】台灣國辦公室創辦人王獻極,在凱道上潑污並燒毀國旗,遭判決拘役50天。他為了彰顯思想無罪,拒絕易科罰金5萬元,決定於本周五入監服刑。
國旗,是代表國家的符號,公民若要藉由對國旗的態度,展現其對國家及政府的政治意見,應屬言論(表意)自由的範疇,不可依《刑法》第160條判刑。
依大法官釋(憲)字第445號及644號,國家應盡最大努力保護人民的政治性言論自由,也包括藉由侮辱國旗來表達不滿政府的象徵性言論自由。
根據這兩項釋憲文,台灣《刑法》第160條規定:「……公然損壞、除去或污辱中華民國之國徽、國旗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是公然違憲。
美國大法官在1989年依《憲法》言論自由精神,判決德州州法限制人民不得焚燒、毀壞國旗的法律違憲。1990年再根據同一理論,判決聯邦的《國旗保護法》違憲。何以故?
因為美國開國諸賢認定「言論自由」,特別是政治性言論是自由民主憲政的基石。台灣的民主化也是仿效美國,認定「言論自由」是一切自由基礎,而對國旗的態度則屬政治性言論自由的範疇,受《憲法》保障。
可以反對王獻極的意見,但不能違背大法官的釋憲監禁他。大法官已做出違憲的解釋,為什麼還判他有罪?大法官釋憲不如放屁嗎?
參考資料:港主教陳日君籲教友元旦遊行
若連任 兩岸將政治對話?〔摘要10.20.2010自由彭顯鈞、曾韋禎〕美聯社昨天專訪馬英九總統,在報導專訪內容時指出,馬總統首度表明,「如果他在2012年獲得連任,政治對話最快有可能在第二個四年任期內開始。」
由於涉及兩岸政治對話「時間表」的敏感議題,馬英九昨晚親自出面澄清,強調他「完全沒有把政治問題的討論,與所謂的第二任連結在一起」。
民進黨團幹事長管碧玲則指出,馬英九在陳長文拋出「馬胡會」議題的隔天,說出第二任進行政治對話,這是有計畫性的發言,藉以對中表態,盼中國能繼續支持其連任,否則怎麼都這麼剛好在選舉前後說溜嘴?這不就是政治上的「前金」與「後謝」。
管碧玲質疑,馬英九的英文這麼好,怎麼都剛好接受外媒專訪後提出更正?
去年底接受亞洲華爾街日報專訪時說,「兩岸能否如大陸所期待的達成統一,得看未來十年情勢發展」。當時馬也更正,指他說的是數十年(decades),不是十年(decade)。顯見這些都是「假更正」,馬在面對外媒時都會得意忘形,說出他真實的想法,事後再用更正的手段愚弄台灣人民。
立委蔡煌瑯建議,兩岸要進行政治對話,中國必須承認台灣的主權,兩國可就建交、互設大使館等議題進行建設性磋商。
馬受訪講英語 多次招議【摘要10.20.2010 蘋果】馬英九總統過去有多次接受外媒專訪時,因使用英文發生爭議。這次馬接受美聯社專訪,也以英文與記者對話,再度引發爭議,綠委批評:「馬英九崇洋心態,才會頻頻出錯,太不應該!」
對馬英九接受外媒專訪不透過翻譯,用英文受訪,中興大學國際政治研究所副教授陳牧民說:「不適當!本國語言是國家元首象徵與威嚴的表達方式,即使元首會流利外語,都不應在受訪時使用。」
關於兩岸關係的措辭、表態很重要,動見觀瞻,馬應更小心。政大國際關係中心研究員吳東野也說,外界已批評多次,馬卻堅持用英語,沒必要。
綠委管碧玲批,馬不顧國際禮儀在國內用母語受訪,就是因為崇洋心態,用英文才有優越感,實在不應該!
泳池壯國力…又聞馬屁經 【岑安/中國時報2010.10.20摘要】 古書云:上有好者,下必甚焉。馬總統善泳、好泳,於是乎,游泳便成為時下的運動顯學了。
溫水泳池應是屬於豪宅、渡假俱樂部的設施,國軍是要保家衛國的,出勤打仗時難道還要先試水溫?國防部長高華柱妙論說「泳池數,是國力指標之一」,但不知他的論據來自哪?
但我們可以確信,中國解放軍的戰力(肯定是國力指標之一),絕對不是按游泳池數量來評估的。
近年來,國軍新聞幾乎沒有一條是正面的,高階將領涉嫌買官,貪瀆判刑時有所聞,人員訓練頻頻出包,軍紀渙散,裝備老舊維修不足,幻象機潛藏飛安危機,飛行員訓練時數大幅降低。
F16妥適率也大有問題,軍購遲無進展,國防部不思如何提昇戰力,卻很認真的替太平軍官、草莓兵爭取溫水泳池福利,如此建軍思維,除了投上所好,拍馬屁之外,實在看不出急迫性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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