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政績311
〔摘要9.20.2010自由 鄒景雯〕馬英九總統日前宣佈立法院本會期將討論「法官法」,不過,長期對「法官法」投注心力的前民進黨立委陳明真透露,早在2007年十月底,立法院已經就「法官法」草案完成朝野協商。
但因部分國民黨立委強力杯葛,大家透過管道希望當時的總統參選人馬英九,能夠發揮影響力,打電話給黨鞭曾永權,以共推「法官法」的及時順利立法,然直到該會期最後一次院會結束,馬英九都沒有表達支持的態度,令人非常遺憾。
高院法官集體收賄、性侵幼童被輕判等案件爆發,引起社會譁然,馬總統最近多次強調「法官法」對司法官評鑑等退場機制的立法很重要,並稱法官法草案準備在這個會期送立法院。
然法官法草案早在2007年,就於立法院司法委員會歷經多次協商,並在同年十月底就若干意見爭執完成處理,獲致各政黨的共識,當時只剩下國民黨鞭曾永權就協商版簽字認可,即可望在該會期三讀通過。
但是由於若干法官獲知法官評鑑制度內容,有所反對,並透過國民黨立委表達異議,國民黨內部主張遂出現分裂。
在立法出現變數後,大家探詢王金平的看法,他表態贊成,藍營的吳志楊、李復甸委員也都站在支持立場,於是大家把希望寄託在馬英九身上,也請人向他傳話,籲其出面化解阻力。
但是大家一直等,等到該年十二月21日會期最後一天的中午,馬英九都沒有在最後期限前要曾永權同意簽字,受到法案「屆期不連續」影響,下屆立法院必須重新提案、連署,全部立法過程都要重新來過,而致功虧一簣。
陳明真表示,司法多年來備受外界詬病,治本的方法要從法學教育的改革著手,治標的方法可以馬上做,一是設置法官退場機制,讓不適任的法官能夠退場,否則一名法律系學生一畢業考上來,就是終身職,實在太危險。
二是法官應有遴選制,擴大來源由律師、檢察官、大學教授中產生,以提高法官的素質,這些都是當年法官法草案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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