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7日 星期二

花博規避環評 綠批郝帶頭玩法

郝龍斌政績188

〔摘要9.7.2010自由 黃忠榮、林秀姿〕民進黨台北市議員再度爆料,台北市政府舉辦台北國際花卉博覽會先以展場為「臨時建物」規避環評,外界批評「花博花一百多億、什麼都沒留下來」後,

市府又改口臨時建物將永久保存,卻又以既有和新建分開計算建築樓地板面積,再企圖規避環評。

花博營運總部發言人馬千惠回應表示,未來會留用做為永久設施的花博新建場館會重新申請建照、使用執照,俾能永久保留,新建場館總面積只有二萬六千平方公尺,未達三萬平方公尺,不需進行環評。

目前包括廁所、餐飲區以及休息區等都是臨時設施,未來會拆除不留用,所以面積不計入。且新、舊場館樓地板面積應分開計算。

議員許淑華強調,既然要用臨時建物規避環評,為何郝龍斌又宣布花博新建場館將「就地合法」,重新申請建照、使用執照,俾能永久保留?顯然自相矛盾。

花博共有十四個場館,包括真相館、爭艷館、文化館、名人館、美術館、故事館、養生館、花茶殿等八個為既有,舞蝶館、風味館、生活館、未來館、夢想館、流行館等六個為新建,總開發樓地板面積超過七萬平方公尺

依環評法超過三萬平方公尺就應進行環評,台北市政府卻主張新建場館為新建的「臨時建物」免計入樓地板開發面積,藉此規避環評。

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蘇貞昌四月起,陸續質疑花博從原規劃的關渡平原移到中山北路,建物申請的是臨時建照,用完就要拆,十分可惜,花博花了一百多億元,應該留下永久的植物園或大花園,留給台北市民永久的空間。

蘇貞昌多次針砭後,市長郝龍斌三番兩次強調花博所有場館都將永久保存,議員許淑華、李建昌指出,台北市政府既要永久保留六處新建場館,那總面積就超過三萬平方公尺,就得先通過環評。

議員許淑華、李建昌指出,依環評法第五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開發行為應進行環評。

所謂「公告之開發行為」即「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其中第31條規定:「展覽會、博覽會或展示會場之興建工程申請開發建築樓地板面積超過三萬平方公尺以上。」

李建昌另指出,規避環評後果相當嚴重,花博四大公園砍樹、移樹達1118棵,興建大面積新場館,卻犧牲新生公園、美術公園綠地,龐大量體超過公園可以承擔的容積率及建蔽率,場館擋住天際卻不必送都市審議等。

北市府止血 將花博列禁區 〔摘要9.7.2010自由 陳璟民〕台北市政府訂定實施「花博展區及場館於正式營運前之開放原則」,昨晚九點多,由工務局發布訊息,規定即日起民意代表、媒體要進入花博展區或場館,須先取得施工、佈展廠商配合,三天至一週前提出申請,經市府安排簡報。

若廠商不能配合,須提報府級處理,申請案以每週集中辦理一次為原則。

民進黨市議員簡余晏聽聞此事,直斥「太離譜」;她說,連中央政府舉辦的工程、活動,議員都可以隨時會勘,郝市府為替新生高、花博弊案連環爆止血,刻意迴避民代監督權,並違反新聞自由

參考資料:

一手種小樹 一手砍老樹

太離譜 內湖主變電站竟掛

智慧學啟迪45 期待各位的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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