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6日 星期五

肅貪還有未爆彈 9法官操守糜爛

馬英九政績241

基層怒吼 司法院長應下台〔摘要7.16.2010 蘋果〕高等法院爆發史上最大「法官集體收賄」醜聞,司法院祕書長謝文定昨公開承認,法務部實施「正己專案」時,司法院曾提報11名操守有問題、生活糜爛的法官。

扣除前天收押的高院法官蔡光治,及去年傳出婚外情的花蓮高分院法官林德盛還有9名遭列管的爛法官,隨時引爆下一波司法震撼彈。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及不少基層法官,昨同聲點名司法院長賴英照與高院院長黃水通應下台負責,但2人拒絕請辭。

有高院法官痛批:「法官風評好壞大家心知肚明,3個收賄法官,只1個事先掌握,顯示司法院根本後知後覺!」 民間司改會昨要求盡速建立「司法官評鑑機制」,淘汰爛法官,董事長顧立雄痛批:「司法院長賴英照表現令人失望透頂,應下台負責。」

民間司改會董事林永頌也說,本案只是冰山一角,涉貪法官不只這些。「尤其遭收押的高院法官陳榮和是『自律委員會委員』,司法部門有能力自律嗎?高院院長應下台負責。」

法官集體收賄案爆發第一天,就有高院法官要求院長黃水通下台,下台聲浪已蔓延各地法院,台中地院一名法官質疑:「公路局長因多收8元下台民航局長也因一名督導性騷擾下台,司法院出這麼大事,難道首長不該負責嗎?

南部一名法官痛批:「這次法官貪瀆案,已從個人行為變成共犯結構,實在太嚴重了,兩位首長應為監督不周請辭。」但也有法官力挺兩位院長說:「審判獨立制度下,院長根本沒辦法管法官,不該動輒要院長下台。」

司法院祕書長謝文定昨回應:目前已有「法官評鑑辦法」,包括律師團體、財團法人等皆可評鑑法官,司法院也迫切希望立法院能盡速通過《法官法》,讓不肖法官能有退場機制。

李鈞震:有許多不肖司法官,為人不端正,這應該在馬英九上台前就都知道,都「準備好了!」;馬擔任過法務部長,應有許多內線消息。《法官法》、《財產來源不明法》…等陽光法案遲遲沒有通過,應是馬英九刻意指導。

「正己專案」的由來,是因2004年台南地檢署爆發前檢察官宋宗儀,勾結黑道經營賭場、收賄上千萬元貪污案,當時的法務部長陳定南,指示最高檢察署針對不肖司法官進行自清行動。

最高檢書記官長洪泰文昨表示,執行正己專案6年來,共偵辦16件司法官貪瀆案,目前已起訴6案,簽結7案,另有3案未結,此次爆發高院法官集體收賄案,是其中一案。

司法院長賴英照大前天強調「甚為震怒」,下令副院長謝在全召集政風人員成立小組,2月內提出改革措施。此舉連續2天引發基層法官在內部網站「法官論壇」上抨擊嘲諷,有法官直接點名,指傳聞謝在全「曾收受當事人禮物」,由他擔任改革召集人是「請鬼拿藥單」。

對此,謝在全昨否認接受餽贈,並說:「我已向賴院長報告此事,此時此刻不論我怎麼說都沒人相信,我選擇接受外界公評,忍受這一切怨謗。」

正己專案已起訴7司法官

1.吳傑人 高雄地檢署前檢察官。涉嫌利用權勢逼姦一名當證人的應召女。
˙2010
3月二審被依違背職務收受不正當利益罪,判吳76月徒刑。更審中。

2.廖椿堅 雲林地檢署前檢察官˙涉嫌栽槍詐領破案獎金,觸犯貪瀆、走私槍械等罪。
˙2010
1月二審判廖76月徒刑,並追繳破案獎金183萬元。更審中。

3.王朝震 南投地檢署前檢察官˙涉嫌向前立委方醫良收賄15萬元,將方涉逃漏的兒子不起訴處分,又發公文給國道警察隊,為朋友撤銷超速紅單。
˙2009
12月二審更一審依收賄和圖利罪,判王76月徒刑。

4.葉清財 高雄高分檢特偵組前檢察官˙涉嫌包庇調查員與海巡署偵查員為詐領獎金,誣陷無辜者涉偽鈔及大麻案。
˙2009
11月一審認定罪證不足,判葉無罪。二審審理中。

5.徐維嶽 雲林地檢署前檢察官˙涉嫌向4名訴訟當事人索賄共625萬元。
˙2009
9月二審判徐20年徒刑,併科罰金1千萬元,追繳不法所得625萬元。更審中。

6.陳正達 高雄地檢署前檢察官˙涉嫌為求辦案績效及詐領檢舉獎金,栽槍誣陷男子許福泰。
˙2008
9月一審認定陳不知情,判無罪。20093月二審判無罪。

7.徐宏志 高院台南分院前法官˙涉嫌收受前立委周五六700多萬元,將周的賄選案改判無罪。
˙2008
年二審以罪證不足判徐無罪。200912月更一審也無罪。

何案的反體制荒謬性〔摘要7.16.2010蘋論〕何智輝在擔任立委時,竟能在國民黨的縱容下參加「司法委員會」,並且擔任召集人;大前天同案被捕的法官陳榮和是「司法自律委員會」的委員,就是體制的自我矛盾。

司法委員會的目的是監督司法的廉能與獨立性,但何竟以行賄者(嫌犯)的身分,在國會中監督司法,還以司法改革之名,召開「司法官評鑑制度」公聽會,形成了民主體制的自我矛盾。

不只何,羅福助也曾任立院司法委員會委員;前年因涉案而遭解除立委資格的張碩文,竟擔任國民黨的黨團書記長

就像由黑道組成警察,擔任反黑;由貪官,兼職法官專職肅貪;由宗教界的神職人員,投資開妓院,那樣矛盾荒誕。

立委,在體制理性上不能貪瀆行賄,何涉嫌貪污行賄在民眾心目中就失去立委的資格,實質上就不是立委了,但名份上他又是立委。陳榮和是法官,是自律委員,竟然收賄,做不是法官能做得事。成形的荒謬性,正是在運轉中的國家機器裡,插進一根鋼棒,造成齒輪的磨損、尖銳刺耳的噪音。

民主體制,非常強調「三權分立」,立委和法官的反倫理行為,比行政權獨大的威權體制下立法與司法權的墮落,對國家傷害更大得多

司改會將在立院提出「法官及檢察官評鑑法草案」,包括外部監督;而司法院版本的「法官法」也將送立院審議,明訂法官退場機制,都合乎民主體制的理性;但關鍵是國民黨執政,和立法當局不能再縱容這樣的荒謬性。

參考資料:

巴爾札克啟迪8 立法者 專門找人麻煩

不盡本分的立委 你被解雇了

希望地圖的褪色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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