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4日 星期六

政府還是繼續掩蓋祕密

郝龍斌政績162

〔摘要7.24.2010鍾君竺、以良子蘋果〕去年六月行政院前院長劉兆玄宣布「性工作朝向除罪化除罰化」,至今已過了一年,當內政部詢問各縣市政府「對成人性工作者,目前是如何進行管理的?」各縣市千篇一律回答「依法取締」。

台北市,雖然郝龍斌聲稱「沒有台北市民會同意性產業進入」,但事實上北市卻有百來間酒店、300多家旅館飯店與合作的應召業中小型理容護膚,及給底層人撫慰十五分鐘一節的娼館、流鶯

我們相信台北市警局,一定有列管性工作場所數據與分布,但是在過去一直是個「不能說的祕密」,因為說了,就表示警局也了解現況,但睜隻眼閉隻眼(從陳致中事件就知道,中上階級的消費者要找管道絕非難事,警察怎麼可能不知道)

目前官方認為最頭痛的「地點」問題,台北縣政府認為「應該有專區,但不適合在本縣」,台中市政府認為「應該設在人口稀少、交通便利之地區」,這也和我們所認知的台灣現實非常脫節,台灣很多小娼館是存在於商業鬧區的巷弄中。

或者小型「純」按摩院或理髮廳,即便開在商業區的馬路上,也都會用霧玻璃作門面,既不招搖,亦不擾鄰。這些形態並不是分布在「人口稀少」之處。

由此可見,官方如要處理「地點」問題,為何不能先了解現行的分布有哪些潛規則,對周遭居民而言是否有帶來具體困擾,如果有,是否有協調解決的可能性?如果沒有,那又何妨將此形式納入規劃?

我們對於內政部所進行的民調,在民調對象都不見得了解現況時,如何做出政策判斷?更有高度質疑。這其實是很荒謬的事,就像台灣要研擬長照制度,不可能不談台灣何時進入老年化社會,人口結構會如何演變……一樣的道理。

如今五都選舉在即,「社維法罰娼條款」又將在明年底失效,佔了台灣六成人口的都市,如何面對性交易政策的規劃?還是持續掩蓋不可說的祕密?亦是台灣將來面對是否能真正邁向「廉政」的關鍵考驗之一。

參考資料:

我們還特別安排送酒家女到中非

吳育昇帶香奈兒美女上薇閣

李四端摟美眉上酒店

和粉絲不期而遇

金錢豹董娘 最高票當選國民黨代表

巧克力事件 不要覺得很奇怪

馬英九去富邦招待所

招待所藏包養女星

我很不爽〔摘要7.24.2010 蘋果〕*北市 高先生 濱江市場攤販現宰活雞。政府推禁宰活禽政策,但市場實況卻未改善,濱江市場附近仍有攤販現宰活雞,政府未妥善稽查。

*北市 邱小姐 市場管理人員大小眼。東門市場有管理人員,只幫前半部攤販天花板刷上隔熱層,後半部則因經費不足未施作,攤販們繳一樣的管理費,卻受不公平待遇。

興隆市場砸2700萬當倉庫【摘要7.24.2010 蘋果秦富珍】 台北市文山區興隆市場,是馬英九總統的母親秦厚修常常去買菜的市場,台北市府去年砸2700多萬元為市場外牆拉皮,讓30年老市場門面更新。

北市議員昨天批評,除了1樓為菜市場,23樓均閒置堆放檔案,簡直是浪費公帑、打造「鑲金的檔案室」

 

 

1 則留言:

annby 提到...

http://tw.myblog.yahoo.com/gods-dream/article?mid=500&prev=536&next=375&l=f&fid=5
http://tw.myblog.yahoo.com/gods-dream/article?mid=536&prev=575&next=500&l=f&fid=5

真正決定會有多少女人遭受男人性侵害、暴力迫害的關鍵點,並不在於法律制度, 而是在於男人的觀念!

有許多國家實施性交易合法化的政策,表面上看起來性犯罪減少了,但那是因為統計數據少了性交易這一項,所以總量看起來是減少了。

但實際上以單一項目來看,人口販賣大幅增加,成為國際人口販賣的天堂,性侵害增加、性暴力增加....

我曾看過公視的報導,荷蘭有一座城市性產業合法,公視採訪當地的華人,他們說,自從性產業合法化之後,治安極速惡化,當地民眾在傍晚過後,沒人敢出門。

台灣治安再差,也沒有到不敢出門的程度,大家可以想像當地治安惡化到什麼程度吧!

而這座城市,卻被性產業支持者大力推薦,說當地性犯罪減少了。

算總量時少了最大宗的性交易,當然數據上看起來是減少,但實際上是增加的。

主張性產業合法化的人,主張從娼是個人的自由選擇,但是,他們又表示,如果不是被逼迫,不會去從娼,而大家一直認為是自願的青少女援交,根據勵馨最新的研究報告,事實上幾乎是是被迫的!

我先前服務的社福團體,有一個方案是援交少女輔導的方案,執行那個方案的社工說,服務好幾年了,從來不曾遇到自願援交的少女!

從娼是個人自由選擇的論點,只會讓好男人更難生存,壞男人更有理,在現今的男人社會裡,要當好男人是要付出代價的,不嫖妓、不玩女人,就必須面對「是不是男人」的嘲笑與輕視,意思是,必須在良心與「被承認是男人」中做選擇。

性產業合法化,或娼嫖都不罰,或只罰娼不罰嫖,只會讓男性文化越往「物化女性、玩女人才算男人」傾斜,到時候,女性同胞的生活會更痛苦!

只有重罰嫖客,並設法帶動男性文化的改革,才有終止女性惡夢的一天。

我主張應制定性交易防治法:
一、重罰嫖客,嫖客並接受強制性別教育。
二、重罰性交易仲介業者。
三、逼迫他人從娼者,給予重罰。
四、從娼者需接受強制轉業輔導。
五、前項就業輔導期間,如因職訓課程造成時間排擠效益,無法就業者,由政府給予生活津貼補助。
六、從娼者若拒絕接受轉業輔導,或接受二次就業輔導後仍再度從娼者,給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