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0日 星期二

從法院「集體貪污」看「黨化司法」

國民黨政績99

〔摘要7.20.2010自由金恒煒〕法官與檢察官串在一起「集體貪污」駭不駭人聽聞?這到底是中國國民黨厲害?還是行賄的前黨籍立委何智輝厲害?還是因為我們的司法原有「黑洞」讓人得以上下其手?

現在醜聞爆發了,換上蘇永欽,就能解決問題了嗎?從根爛起的司法,必須從「結構」上改變,不然不過是換湯不換藥。不找出司法「黑洞」,什麼「不適任法官退場機制」,什麼「廉政公署」,全不管用。

先揭示這宗司法官/檢察官涉案最令人觸目的連結點,是「司法官訓練所」的期別,比如檢察官邱茂榮是第21期、蔡光治是第12期、陳榮和是第15期、李春地是第21期,至於他們從哪個大學、哪個研究所出身,沒有一家媒體標示出來。

這裡彰顯的是「司法官訓練所」不可或缺的重要。叫人驚心的是,媒體也好、輿論也好,完全把「黑洞」看成平常事,看成理所當然,可見病徵已「內化」成為「正常」!

司法官訓練所,在司法界果然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聲押庭上,檢方派出八名檢察官論告,「四名司法官則冷靜以對」,「李春地還反嗆檢察官郭永發:『難道沒有人跟你關說過?』郭永發嚴詞回應道:『學長,就是沒有人跟我關說。』

李春地說:『我同學邱茂榮,的確有關說過何智輝案』。」看到沒,法庭上的攻防,當庭「學長」來「同學」去!好像是開同學會。昔日大家「同窗共硯」,今天當然「你抓我的背,我抓你的背」。司法官訓練所,就是司法「黑洞」,就是台灣司法「本質」所在。

雷震在獄中寫的回憶錄痛斥「國民黨控制嚴密」的三個例子,首例就是司法:「一般人包括國民黨人在內,都說:國民黨的司法比北洋時代都不如,蓋國民黨要『黨化司法』,設了『法官訓練所』,以洪蘭友為社長,凡是法官都要來受訓,許多潔身自好的法官都辭職不幹了。」

司法官訓練所,設立目的就是把「準法官」「馴化」成「黨法官」,透過集體訓練的方式,將學員製造成一式一樣的黨國意識形態的完成品,在「胡蘿蔔與鞭子」的方式下,「依其考評成績分發」;「考評」之所在,即「馴化」之所在。

「馴化」開始「洗腦」完成「考評」出爐,法官的「獨立性」也就成形了!台灣的法院,無異是司法官訓練所的放大,檢察官與法官的雙元對立在「學長」制下蕩然不存,在「學兄學弟」的官僚系統下「獨立審判」也就不見了

「法院是國民黨開的」就刻在司法官額頭上;正義女神固然雙眼用布蒙住,但心知肚明法院中,充斥的是「兄弟們」、「哥倆好」!

法官們集體索賄案,有沒有引發法界反省?台北地院法官林孟皇在「法官論壇」寫下〈或許我們都是共犯〉的文章,「共犯」從哪裡「共」起?當然是司法官訓練所!

這是共犯基礎,不從基礎反省起,台灣再幾次政黨輪替,再怎麼「退場」,進的出的都是一個模子鑄就的,法官、檢察官都是「同學」、「同志」,「同學少年都不賤」自然見怪不怪了。

參考資料:培根啟迪13 論審判

 

請問馬總統,知不知道司法問題出在哪裡? 〔摘要7.20.2010自由社論〕前國民黨立委何智輝,涉嫌對最高法院法官行賄,引爆台灣司法早已失去貞操的震撼彈後,司法院長賴英照為負起政治責任請辭,今天還將宣佈增設「廉政署」以肅清貪腐等。

總統學法出身,又做過法務部長,應當十分理解改革的第一步首在正本清源,找出病因,才能對症開刀,去除病灶,但馬先生若不是故意避重就輕,或另有政治計算,他「外行」的程度,實在遠遠超過外界所能想像。

台灣的司法,為什麼從未獲得人民普遍的信賴?這與台灣的情治系統、媒體環境一致,都是國民黨近四十年戒嚴遺毒殘害的歷史因素使然,雖然民主化已經走了二十年,但因「轉型正義」原地踏步,導致這些原本應屬獨立、超然、中立的「防腐機制」,至今走不出「國民黨化」的窠臼框架。

甚至因國民黨二度獨大執政,導致威權復辟,舊習復萌,反而成為當前體制中最腐敗的環節。馬英九這位在兩蔣時代成長的現任黨主席,若不知問題出在哪裡,那只能說入鮑魚之肆,久而不聞其臭了。

國民黨這個制度性貪腐的「共犯結構」不打破,任何變動都只是隔靴搔癢,應付了事,謀取媒體的瞬間曝光而已,是名副其實的假改革。以去年在立法院三讀的「財產來源不明罪」為例,當時馬英九不也宣稱,這是澄清吏治的重大成就,結果一年過去了,怎麼吏治反而更加混濁呢?

馬政府現在倘若真有心肅貪,為什麼不先立即修正「財產來源不明罪」?這種虛構個人形象,實包庇貪腐的典型馬式風格,放在法官收賄風暴的「善後」處理上,完全如出一轍。

參考資料:

阿扁官司啟迪58 社會大眾不要相信司法

沈迷麻將 法官撤職

歷經一百個法官 冤獄困我半生

檢察官 教訓我!

執行槍決 還在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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