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0日 星期二

政務官請辭下台是負責的典範

馬英九政績247

〔中國時報 社論2010.07.20 摘要〕司法院長賴英照,日前因三位高院法官之涉嫌受賄而請辭獲准。賴院長之所以請辭,當然是要為司法官風紀之不彰而負政治責任

    在當今台灣官場,能夠以辭官表達責任立場的,確是鳳毛麟角。司法改革確實需要能幹的首長帶隊,但是政府首長的羞恥心與能力同等重要,政壇的整體風氣與法官的清廉風紀也不分軒輊,但是觀諸台灣官場生態,我們認為辭官是最值得肯定的行動。

李鈞震:

1.     不論台中市與台北市的警察多麼「貪腐」,警政署長王卓鈞不必下台負責;不管桃園機場與國道「多爛」,交通部長毛治國也不必下台。不論台灣稅制多麼不公平、圖利權貴階級,財政部長李述德絕對不用下台。為什麼?

2.     因為他們的「能力」世界上無人可以取代,沒有他們台灣會崩盤,所以可以例外,不必下台負責,他們有特權賣「不沾鍋」。

 

馬昨非今是 假改革騙選票 〔摘要7.20.2010自由王寓中〕成立廉政署,從馬英九總統1993年任法務部長開始喊;兩千年同列入國、民兩黨總統參選人政見,扁政府時,國民黨在立法院擋了20次以上

馬大選參選期間,講了不下數次「沒有必要」2008年執政,立場仍沒變,去年就職週年前還是明白表示「沒有必要」。如今法官爆發收賄案,馬自打嘴巴,還透過新聞操作,宣布要成立「廉政署」,這不是改革,更不是貫徹反貪,而是不折不扣的假改革之名,行「騙選票」之實。

馬的出發點,與其說是為了整飭警紀,更明確的講,是為了選舉,擔心再不下猛藥,國民黨五都選舉恐怕都不用打了,政權也將不保,所以顧不得一年前才說沒有必要設廉政公署」;就職兩週年進一步說,經過兩年的施政,目前沒有憲改必要。如今卻變成直接下令成立「廉政署」。

但馬的作法,將法務部「政風司」換個招牌成立「廉政署」,肅貪主力仍是調查局廉政處及四個機動組,大選政見的「廉政委員會」也直接設在廉政署下,這種換湯不換藥的取巧作法,不但是假改革,而且根本是大選政見的再一次「跳票」。

香港、新加坡成立「廉政公署」之所以讓公務員聞風喪膽,關鍵不在於設了一個廉政公署,而是公務員必須負起舉證的責任,馬大選期間提出的「公務人員財產來源不明罪」,至今只聞樓梯響,行政院成立「廉政委員會」跳票兩年

法官收賄案,行賄的是前國民黨立委何智輝,若真的雷厲貪肅,馬政府敢把對象由公務員擴及立委在內的公職嗎?監察院長王建煊疾呼「廉政署」應設在監察院下,擔心行政權干預的王是狗吠火車、愚人之見嗎?

參考資料:

邊緣災民批 馬總統跳票

孟子啟迪55 不沾鍋 硬拗到底!

 

爆法官索賄 應曉薇提證據〔摘要7.20.2010 蘋果〕應曉薇上周五在政論節目中爆料:「你知道他(指陳榮和)有多惡劣嗎?他要律師到監所會面時,要被告三百萬元代價,因為之前查出被害人家屬願以兩百萬元和解,所以他要三百萬元。」還說被告湊不出錢,結果被判死刑
據了解,應曉薇昨接受訪談表示該案發生在十年前,她並將16年來所搜集的被告或家屬申訴司法官惡形惡狀資料,一併交給北機站。

馬總統,知不知道司法問題出在哪裡?〔摘要7.20.2010自由社論〕財產來源不明罪」為例,結果一年過去了,怎麼吏治反而更加混濁呢?馬政府現在倘若真有心肅貪,為什麼不先立即修正「財產來源不明罪」?

因為這個「財產來源不明罪」是湊數擺著好看的,它有三個被國民黨整得不成人形的「要害」,一、必須是已涉及貪污的「被告」才會被追查,並非公務員收入增加違常就有說明的義務;二、不溯及既往;三、其罰責,最重才處三年以下徒刑,連中國(處以十年有期徒刑)都不如。

同時,賴英照兩年來力促的「法官法」會到現在還繼續卡在馬政府與馬國會,而「法官法」未能完成立法,誰又該負最大責任?

同理,府院今天要定案的「廉政署」,連最起碼的「財產來源不明」都無法主動追擊,又能起什麼作用?廉政署不是一個新想法,早在二千年陳定南任法務部長時就已提案,但被國民黨在國會封殺了二十多次。

既然一路走來都有所保留,怎麼廉政署現在突然又成了「改革」的代名詞?這麼說,馬英九是承認過去長達十年,國民黨都在反改革?

廉政署要能成功,必須是超越黨派的獨立機關,才能避免淪為剷除異己、掩護同黨的鬥爭工具。因此,廉政署不是贊不贊成設的問題,而是要怎麼設?其與既有的調查局、特偵組關係為何?以及由誰主持?哪些成員組成?又由誰來監督廉政署的問題。

如果只是在既有已經腐敗的醬缸之中,揪出一群人來新設一個疊床架屋的單位,甚至因主事者的政治介入,變相成為選擇性辦案的東廠鷹犬,則這種「馬式廉政署」成立,就如同去年公然放水的「財產來源不明罪」,與澄清吏治何干?

要清明政治,從總統自己做起。將國民黨「不義黨產」全部還給人民,把所有改革法案好好通過,對一切掛羊頭賣狗肉的陽光條款逐一檢討修正,如果一項也做不到,自己也是制度性貪腐的共犯之一,「假戲」還有什麼好演下去的呢?

李鈞震:國民黨立委羅淑蕾,沒有制訂好「財產來源不明罪」、「法官法」,因此證明其為人不是很正直、虛有其表。實際上仍然以巴結「馬英九權貴集團」為人生主要目標。

參考資料:

特赦自己 立委不要臉

阿扁官司啟迪63 社會大眾不要相信司法

醫師們F**king angry! 〔摘要7.20.2010自由 沈政男〕衛生署發公文,要各署立醫院主任級醫師到院外參加講座,聽馬英九談治國理念、宣傳ECFA,醫療主管奉承上級到這種地步,實在太離譜。難怪新聞爆開後,不分藍綠痛批!

這項活動據悉選在上班時間舉行,豈非要醫師拋下醫療業務,放著病人不管?衛生署長三不五時拿「視病猶親」教訓醫療人員,為什麼可以容許這樣的狀況發生?

署立醫院從來沒有發生過這種事,為什麼馬英九上任兩年就改觀了?難道是施政滿意度太低,病急亂投醫,治國的找上治病的?馬英九不是對ECFA信心滿滿嗎?(作者為醫師,台中市)

參考資料: 巴爾札克啟迪6 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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