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30日 星期五

怒六輕大火 鄉民臭魚砸政院

吳敦義政績175

〔摘要7.30.2010 蘋果〕台塑六輕煉油廠區一個月兩起大火,引發中央與地方對立,雲林縣長蘇治芬昨率數十名麥寮鄉民於立法院召開公聽會,不滿出席官員層級太低,轉往行政院下跪陳情,憤怒的鄉民丟擲惡臭死魚、文蛤。蘇嗆聲:「政院持續進行六輕五期環評,不顧雲林人死活!」

府院隨即危機處理,吳揆昨下午進總統府與馬英九總統討論六輕問題。吳揆昨晚邀經濟部、環保署、農委會等會商,希望釐清中央和地方權責,並回應雲林鄉親訴求。與會官員說,因時間匆促,僅交換意見

經濟部次長黃重球,昨在行政院會後宣布,下月底成立六輕工業區服務中心,遇有緊急狀況,與地方政府協調處理災變。六輕五期環評作業是否繼續?黃重球說:「若認定火災是單純事件,而非廠區系統因素,環評就照常進行,脫鉤處理。」

吳揆也指示,六輕停工部分一定徹底檢查,確認安全符合規定才能復工農委會應查估農漁業損害,依法補償。環保署綜合計劃處處長葉俊宏表示,環評會將會對當地養殖漁業的影響進行調查。

昨在麥寮,七十歲的呂來嘉養了三分地的吳郭魚,如今滿布魚屍臭不可聞。他說:「全池死光光,不想整理了,等政府官員『有空時』來觀賞。」「二十五日晚六輕大火,第二天我發現水面有幾隻死掉的吳郭魚,接著下了兩天雨,花十幾萬元買的七千斤魚,竟全部翻肚!

綠委劉建國、田秋堇與蘇治芬,昨在立院召開公聽會,要求政府三十天內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台塑全面停工體檢,調查結果確定前,國光石化、六輕五期不宜開發、擴廠。

蘇更酸吳揆:「六輕儲油槽,就像是一千八百多顆未爆彈,白海豚會轉彎,但雲林麥寮鄉親毫無轉彎的機會。」麥寮六輕自救會會長林富田痛批:「政府官員不聞不問,糟蹋雲林人、麥寮人!」

成功大學環境衛生安全中心主任陳志勇嘆,這些年來研究六輕影響的學者都是「狗吠火車」,台塑石化董事長王文潮對外宣稱沒有爆炸,但其實煉油廠明明就是「氫爆」,如果沒控制好,「整個麥寮會像101大樓放煙火。」

環保署空保處長謝燕儒說,在六輕採集的氣體,確有微量毒性物質,四、五天後結果會出來。

國民黨文傳會主委蘇俊賓也批:「什麼事都往中央推,選民進黨縣市長做什麼?
對於批評,蘇治芬說:「這是國家級工安事件,地方政府人力不足應付,能負什麼責任?」

檢察官 應主動調查六輕〔摘要7.30.2010 蘋果〕台塑六輕大火事件,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台塑公司都沒有認真嚴肅地反省。經濟部定調為工安意外,還宣稱六輕五期進度照常。

為什麼六輕火災不是一般的工安事件?因為,一、對附近廣大地區的生態保育造成難以挽回的傷害,是環保公害災難。雲林台西、彰化二林、南投埔里的空氣污染懸浮濃度都很高,至台中縣市、苗栗、新竹、桃園、嘉義也都成為酸雨的覆蓋區。

二、附近的養殖魚蝦及海產都大量死亡,不死的也不能出售及食用。業者損失慘重。自救會會長林富田說:「麥寮當地死魚16萬尾、鴨子2000隻,政府官員不聞不問。」還有居民悲憤要求馬和政府官員去麥寮Long Stay,吸吸毒氣,看當地人怎麼活。

中央政府怠忽此案的重要性。其實,衛生署都應該專案調查,研究麥寮地區的癌症病患是否真的多過其他地區?以什麼樣的癌症居多?與六輕是否有任何相關?當地居民可以走司法的途徑控告台塑,讓台塑賠償。

十年前,茱莉亞羅勃茲演過一部真實故事改編的電影《Erin Brockovich》(台譯《永不妥協》)。調查此鎮與附近太平洋瓦電公司排出廢水的關係。結果發現小鎮用水受到六價鉻重金屬離子的污染,導致居民罹癌,並由醫生證明,經法院判決太平洋公司對居民付出鉅額的賠償。

這麼重大的工安事件,檢察官早應該主動調查了,還在等什麼?現在蘇縣長和麥寮居民,都在等中央政府官僚作主,等到哪個「猴年馬月」啊?

李鈞震:監察院的聖人們,好像都沒事可做?要不要當休閒活動來麥寮玩一玩?

從相驗屍體 看六輕大火〔摘要7.30.2010蔡啟文蘋果〕 筆者於91年至94年間,在台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任職檢察官時,據報前往處理一名逃逸外勞,在台塑六輕廠圍牆下死亡之相驗案件。

發現該逃逸外勞,可在沒有證件的情形下,進入台塑六輕廠設有管制的大門,並於廠內進行有毒管線之清理維護,嗣因委外包商與廠方人員聯繫失當下,以致該逃逸外勞進入仍殘留劇毒氣體的管線內清理時,中毒死亡。

此時,該委外包商不敢堂而皇之地再將遺體自大門運出,竟要求其餘「逃逸外勞」自廠區翻牆,而將遺體搬至圍牆外,再一哄而散。以此例而論,台塑六輕號稱的嚴密內控、自主管理在哪裡?

我國實施《環境影響評估法》以來,就筆者所見之污染型重大開發案,雖經環境影響評估通過,但一般民眾不知道的是這些評估是「附條件」通過,這些條件又多半與建廠生產後的環境監控機制有關,就是希望污染型的產業發展與環境保護間能「共存一室」。

但這些監控機制,除科學園區外,都是委由廠商自主監控、自主管理,簡單講,只能憑廠商各自的良知行事,如果廠商為了節省成本或欲隱瞞錯誤,而刻意不通報監控結果,甚或偽造監控結果或是在監控地點等技術上刻意取巧而通報偏離平均值的監控結果,主管行政機關根本不會知道

此以台塑仁武廠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已達極為嚴重的情形後,主管機關才發現,恰為適例。從而行政機關是否應開始思考比照科學園區的管理機制,由行政主管機關進行監控,監控成本則由設廠廠商支付管理費,以落實設廠後的監控,讓民眾相信污染型產業與環境保護間,真的能「共存一室」?

而不是只假惺惺地在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結論上,記述幾十點的「附條件」文字來作為自欺欺人的安慰劑。

此外,台塑六輕就本月兩次不同廠房發生兩次大火,回報行政主管機關之原因是否屬實?有無類似台塑仁武廠刻意隱瞞的行為?有無偽造文書脫免行政監督的行為?有無涉犯失火罪?

行政部門有無公務員,虛應故事而未落實事後監控,以致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的行為?甚或因與台塑六輕有不當往來,而予以包庇掩飾的行為?總之,我們一般大眾為了那不見得分享得到的幾個百分點GDP,卻要犧牲健康,何苦來哉! 〔作者為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參考資料:音樂劇《貓》1 每隻貓都想過更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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