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1日 星期三

法務部廉政署藍委憂淪為工具

馬英九政績249

〔陳文信、鄭閔聲、朱真楷/中國時報  2010.07.21 摘要〕  馬政府將成立「廉政署」,不過國民黨內部反對聲浪不小,立委邱毅說,當初國民黨多次反對成立廉政署,便是擔心設置在法務部之下,會變成政治工具,又與調查局功能重疊,換湯不換藥。

另一名國民黨立委委曹爾忠更直言「我贊成肅貪,但堅決反對廉政署!」。    監委錢林慧君也表示,行政體系中已有調查局及政風體系,在法務部下設廉政署,成員依舊是自家人,從人性上來說,「很難期待這些人,有大義滅親的情操。」

    監委程仁宏則建議,廉政署若比照審計部設在監察院,才是較具獨立性的設計;也有監委私下批評,政府此時大動作宣布成立「廉政署」,是「民粹、譁眾取寵」。

    邱毅說,廉政署設在法務部之下,可能與調查局、政風司功能疊床架屋,甚至成為剷除異己的工具,此外,未來調查局的定位、要不要裁撤?人力、資源配置如何解決?問題不少。

    曹爾忠直言,「調查局」就是台灣的廉政公署,香港廉政公署有的功能,調查局大多都有,況且國內還有「政風系統及監察院」具有肅貪作用。     國民黨立委劉盛良則表示,過去確實反對成立廉政署。

    民進黨發言人林右昌表示,過去十年民進黨長期主張設置廉政單位,結果卻被國民黨在立法院擋了177,如今馬英九卻在沒有掌握問題核心的狀況下,倉卒成立廉政署,形同製造出一輛「掛著廉政署車牌」的拼裝車。

    前民進黨立委林濁水表示,廉政署設於法務部下,比起香港的廉政公署低了兩級,行使職權的獨立性相對遭到剝奪;他質疑馬總統的構想是「假改革」。   修正《法院組織法》及《刑事訴訟法》,並制定《法官法》,才是司法改革的根本,不過因為這些都會動搖既得利益,所以馬總統才「柿子挑軟的吃」。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強調,民進黨絕對贊成肅貪,但馬總統「交叉火網」的說法是一派胡言,並指未來的廉政署勢必會與調查局及特偵組業務重疊,三機關非但不會「分進合擊」,彼此反而還會因搶案源、比成績,出現「為起訴而起訴」的弊病。

國民黨阻擋廉政法案116【摘要7.21.2010聯合報郭安家】民進黨團舉行記者會指出,200010月行政院長唐飛將「法務部廉政局組織法草案」送至立院審理,經歷三屆立委任期就被國民黨杯葛116,第五屆58次,第六屆杯葛54次,本屆翁金珠提案也被阻擋61次。

柯建銘說,廉政署已經提了10年,2000年至今有10個版本廉政署法案,國民黨與民進黨各5個,廉政署隸屬總統府、行政院、法務部、監察院的各種版本看法都有。

當時,行政院長唐飛責由法務部部長陳定南成立肅貪打擊犯罪組織,「黑金中心」也就是「特偵組」的前身,調查局廉政局也剛建立,這些機關皆尚未法制化,民進黨成立廉政署的正當性,比現在還足。

如果玩真的 就先調查三中案 〔摘要7.21.2010自由鄒景雯〕 在國會阻擋了十年,國民黨現在要成立廉政署了,這個廉政署是幹什麼的?馬英九昨日又振臂疾呼了!他說:「我有決心,我有非常大的決心建立乾淨政府。」

要達到這個目標,重拾國人對司法的信心,有個指標很重要,廉政署應該從國民黨的「三中」買賣案辦起。

廉政署,顧名思義必須促進清廉執政,現在誰在執政?當然是國民黨,國民黨治下的所有政府人員,執行的事與政策,都是防貪去瀆的查察對象。如果這個認識沒有,廉政署不必成立,更不必作秀。

在沒有廉政署時,王子犯法已經與庶民同罪,卸任總統都可以進牢籠;未來有了廉政署,如果不敢主動查察國家元首決策過的大小事,對社會上疑慮的眾多案件,不能給個清楚的交代,則廉政署憑什麼向人民伸手要預算?

馬英九過去主事的種種,民間傳言者不少,若能藉由廉政署介入調查,將是非曲直加以澄清,對其從政清白也有幫助;否則大家以為現在的警察、法官日益腐敗猖狂,是因為「上樑不正下樑歪」的上行下效所致,對馬先生也不公平。

國民黨曾經鬧得滿城風雨的中廣、中影、中視等「三中」案,是在總統大選前一年爆發的「黨產」買賣問題,這些案件在當時引發「盜賣國產」、「假買賣」等撻伐,其中有諸多違反常理的交易紛爭,延續到今天仍餘波盪漾,甚至對簿公堂,然依舊未能釋疑。

當時經手的多位國民黨人,現在由黨轉政,上到總統、下到部長,都已進入政府體系,甚至搖身一變成為選舉顧問,當眾召開競選記者會,把黨政軍退出媒體的規定視作無物,也不見NCC有何置喙,這些妨礙社會觀感的種種,究竟是怎麼回事?

廉政署防弊的標的如果迴避這些,不敢或不願給個答案,則還廉什麼政?上面若無法以身作則,杜悠悠之口,當下面小鬼作亂時,又憑什麼抓?憑什麼侈言建立乾淨政府?

馬英九現在就該主動宣布「三中」與所有黨產買賣案都願意接受調查,這才比較像是玩真的,否則演技還是差了點。

廉政署 銀樣鑞鎗頭〔摘要7.21.2010蘋論〕廉政署要有效,根據港、星經驗,一定得滿足以下四條件:一,獨立直屬最高行政長官,如此可避免婆婆太多的高階壓力與人情關說。

二,調查幹員必須新聘訓練,徹底切斷與官僚體系、企業商家的人情與利益網絡。三,法院對廉政署起訴貪官的定罪率愈高愈有肅貪、防貪效果。此前起訴的貪官及賄選人的定罪率都低得可笑,不但令人懷疑法官收賄,也對貪官及「後起之秀」毫無嚇阻力。

四,建立成套的法源,例如肅貪最有力的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以及立法授與廉政署的司法官身分及其主動調查權。

新的廉政署,定位在司法部之下的三級單位,人員由原調查局反貪部門與各機關政風處抽調組成,新瓶裝舊酒,絕對無法發揮肅貪的力量。如果這群老油條公務員會肅貪的話,政府老早弊絕風清,還需要另組廉政署嗎?馬總統把肅貪不力的人,換個衙門繼續肅貪,不是天大的悖論和笑話麼?

「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是廉政署的虎牙,調查員可以隨時調閱官員的財務資料,如有不明來源可逕予起訴。台灣的爛立委多年來拒絕通過該法,是為了保護自己搞錢的機會,後來心不甘情不願地以閹割該法的方式通過。

怎麼閹割?就是規定公職人員只有被控告貪污時,才准許調查財產。這條遭閹割後,廉政調查員就無法有權可隨時檢視官員的財務狀態了。

馬總統堅持,廉政署不能獨立行使職權,須由檢察官指揮,理由是港、星是英美法系,台灣是大陸法系。真是食古不化啊。既然打壓廉政署的主觀能動性,又何必成立?

馬說廉政署應設在司法部下,不是疊床架屋而是交叉火力。我們可以預見廉政署和調查局,將來互射對方的交叉火力,結果是子彈亂飛,這樣的廉政署不是亂源,就是太監般無用。還是算了吧,別設了。

 

廉政署?馬英九又在騙! 〔摘要7.21.2010自由 陸念慈〕馬英九這群人真是厲害,明明就是國民黨的貪污與收買法官,結果在與特定媒體的操弄之下,整個事件的焦點竟然變成了「馬英九的改革決心」?與「賴英照的絕不戀棧」?

何智輝是馬英九力挺的愛將,還有一干國民黨的貪污犯如劉松藩、伍澤元、王又曾、王玉雲等,都能夠「從容落跑」這件事,反而被擠到了報屁股,好像不曾發生,也完全不重要?

試問,馬英九在高舉何智輝、吳健保、許財利等人之手,還說他們是「淳樸的人」、「對地方有很大貢獻」、「是個優秀人選」等的時候,馬英九的「清廉改革」又在哪裡?

民進黨也有貪腐個案,但比起國民黨的長期又集體的貪腐,不但小巫見大巫,而且奇怪的是,為何只有國民黨的貪腐,事先能夠得到風聲而腳底抹油?

參考資料:

三大天王同聲藍營主打清廉牌

國民黨議長 主持假球集團

保羅達羅馬人書(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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