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敦義政績187
〔摘要8.10.2010 蘋果〕國家大門狀況連連!《蘋果》前天在桃園機場第二航廈,直擊行李自動分撿系統當機一個多小時,大批出國旅客排隊等候寄送行李,痛斥:「萬一錯過航班怎麼辦。」
地勤人員坦承,二航廈客運量增加,行李分撿系統長期以來幾乎天天當機。學者說,機場應全面檢討改善,不應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桃園航勤公司人員指出,行李自動分撿系統(BHS)是利用電腦操控處理旅客行李,旅客於櫃檯寄送行李,當行李通過安全檢查,透過該系統掃描行李上條碼進行分類,再送往各航班裝櫃,是加速機場行李處理的裝置。
日前航站人員向《蘋果》投訴,標題寫著「桃園機場更多不為人知爛事」,指稱二航廈的「行李自動分撿系統」當機連連,而一、二航廈間花兩億元建置的「轉機行李互通系統」(TBS) 一次也沒用過。
《蘋果》上周六向桃園航站查證,主任魏勝之坦承,二航廈客運量與日俱增,致行李分撿系統負荷過重當機;而「轉機行李互通系統」於十三年前、二航廈開通時採購,原期許成亞太轉運中心,未料沒那麼多轉運班機,加上國內航空公司派地勤負責行李轉運而閒置,「三航廈成立時一定能派上用場。」
不過記者前天下午三時前往寄送行李區,目睹分撿系統當機,一堆行李堆疊在櫃檯,等候寄送行李的旅客一臉不耐煩,詢問地勤:「為什麼行李都沒有在輸送?」或抱怨:「怎麼那麼久,我寄完行李想去逛免稅商店。」稍晚又有旅客發飆:「比我晚來的,怎麼比我還先離開。」
地勤滿腹委曲說,行李分撿系統是加速機場作業的裝置,不料許多行李被當成不明行李送往大轉盤,改由人工逐一分類,浪費時間、人力,且每天旅客量多一點,系統就當機。
桃園機場第二航廈一樓北側廁所,日前發生糞水四溢事件,國家大門形象蕩然無存,為此監委李復甸昨突擊機場,除實地了解該事件,還查看中控中心運作情形,事後李復甸說:「現場仍殘留臭味,初步看來,中控中心在管理上確有問題,接下來將陸續約詢相關官員。」
但航警局初步調查,堵塞廁所管線的鐵網,應是十三年前二航廈施工所遺留的工程廢棄物。造成管線堵塞的鋁塊,其實是白鐵製的工程用濾網,其大小無法從馬桶以人為塞入,且使用逾十年,應是廢棄的屋頂防漏建材;
而被以為是絞碎菜瓜布的物體,其實是鈣化的油脂碎塊,且廁所附近監視器也沒有錄到可疑嫌犯。
桃園航站主任魏勝之昨說,警方初步排除清潔工故意將菜瓜布丟入馬桶蓄意破壞,可能是二航廈施工時,工人不慎在管線內遺留白鐵製濾網,經長年累月造成排水管堵塞。
桃園機場病入膏肓〔摘要8.10.2010余艾苔蘋果〕自從立委羅淑蕾踢爆桃園機場小販亂竄,中控中心督導把中控室當「酒家」之後,桃園機場像得「機瘟」一樣,不僅問題連環爆,還一個比一個不堪。
上周桃園機場第二航廈的四間廁所發生糞水外洩事件,臭味瀰漫機場。昨天又有人向《蘋果》爆料,二期航廈的「行李自動分撿系統」當機連連,不少旅客抱怨行李輸送過慢,擔心因此錯過航班。這種機場最基本的服務,都還惹出離譜事端,「桃園機場」還有什麼不可能的事呢?
李鈞震:交通部長毛治國,不用負責任?上任前都說「已經準備好了」,現在狀況連連,一定是上任前說謊,或是「準備好」一定要擺爛、絕對不負責。
截肢犯戴腳鐐罔顧人權〔摘要8.10.2010蘋論〕陳先生因「酒駕」入獄服刑,入獄前已因糖尿病截除左腳,獄方僅開抗生素和止痛藥,兩周後病情惡化,才送署立桃園醫院就醫,獄方竟然還在病腳上強制扣上腳鐐。
陳先生控訴:「病腳已腫脹壞死,為什麼要上腳鐐?」更慘的是,由於獄方的漠視,害他另一隻腳也遭截肢。
上腳鐐手銬是獄中的標準作業,以防犯人脫逃,依法沒錯;但是只剩單腳的犯人逃得掉嗎?而且他又不是殺人放火的重犯,有必要腳鐐伺候嗎?
據報導,獄中的前官員和富商都受到特權待遇,還有鼎泰豐小籠包可吃,這樣依法嗎?卻對截肢犯如此殘酷刻薄,完全沒有人道主義的關懷,連一點人情都吝於給予,獄政之爛,莫此為甚。
我們一再強調「刑事人權」的重要性,包括阿扁在內,都擁有人權,像是1.不可虐待、2.不可刑求取供、3.不可違法超過時限拘押、4.不可侵犯犯人的權利與尊嚴等,因為犯人可能遭到冤判、錯判、誤判。
現代法網嚴密,人民動輒得咎,誰都可能不小心而坐牢,如果對他人的「刑事人權」不在乎,有一天自己被關押時,對加諸己身的反人權待遇喊冤,也沒人在意。
美國猶太人主導的媒體、法律體系和人權團體對警察迫害黑人的批判很激烈,常迫使警方道歉甚至被控告而坐牢。黑人,關猶太人什麼事?猶太團體稱,如果政府迫害黑人而沒人糾舉,將來就會迫害其他有色人種;所以在他人的人權方面要寸土必爭,才不會演變成集體的迫害。
如果我們對監獄迫害受刑人漠不關心,等自己或親友入獄遭到不合理對待,就呼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了。所以呼籲重視受刑人的人權,就是在維護將來自己的人權和尊嚴。
「獄政」反映出一個國家的文明程度,越是尊重犯人的國家越文明,出獄後的再犯率也越低。台灣這方面較以前進步很多,但仍有給截肢人戴腳鐐的事件,實在遺憾。
李鈞震:法務部長王清峰、曾勇夫,在上任前都「準備好了」,一定要侵害受刑人的人權、踐踏它們的人格,這樣當權貴階級才比較爽。法務部長確實「完全執政,也完全負責」,負責一定要虐待受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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