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敦義政績195
【摘要8.18.2010自由 朱婉琪】粵省長黃華華在16日抵台,不到半小時內,旋即遭法輪功團體向高檢署刑事告發,因黃華華為廣東省策劃、指揮、命令、執行滅絕迫害法輪功政策的最高首長。
由於黃華華是中國來台的第一位遭法輪功團體以「殘害人群罪」及「民權公約」提告的省長級官員,因此台灣高檢在兩公約施行法生效之後,敢不敢適用國際人權「普遍管轄」標準啟動對黃的偵查? 備受各界關注。
黃華華從1998-2002年擔任廣州市委書記起,便主管迫害法輪功,多次發表煽動迫害及仇恨法輪功的言論,並協助成立了專門迫害法輪功的“610”辦公室,對學員施以拘禁、勞教、強制洗腦、酷刑折磨(電擊、強暴)等各種手段,導致75多名廣東學員(確定姓名者)死亡。11年迫害,黃華華滿手血腥。
黃華華於2005年10月赴加拿大卑詩省招商,遭法輪功學員向省最高法院控告違反酷刑罪。隨後,其原擬從加拿大訪問美國華盛頓特區,遭法輪功學員在美國提出違反酷刑罪之刑事告訴,並將刑事訴狀送達美國司法部和美國國土安全部簽收,要求美方逮捕黃,黃因此臨時決定取消華府行程。
黃華華所犯「防止及懲治殘害人群罪公約」訂定之殘害人群罪,我國早已國內法化,規定於「殘害人群治罪條例」中,屬於二戰後國際刑事法中所規範之最嚴重犯罪之一。
依國際慣例法,應適用「普遍管轄原則」,亦即「不論行為人之職位、身分、國籍、實施犯罪之地點、實施犯罪之對象為本國人或外國人,該國都可適用其國內法規來懲治此等犯罪行為。」
黃華華所違犯之法律,是我國國內法中國際人權規定,包括「民權公約」中不得酷刑、強迫役使、宗教自由等多項規定,高檢當然應對其施以司法管轄,在其滯台一週內,應立刻拘提他,跨出台灣司法維持國際人權正義重要的一步。
司法系統終究排除政治影響,不受中共的威脅利誘? 做了台灣司法史上一項重要的決定,起訴了國際人權罪犯,令國際社會刮目相看』」?
李鈞震:台灣的司法究竟有沒有獨立,受不受總統干涉? 就看高檢署敢不敢起訴黃華華了。
參考資料:
中科三期健康評估 太簡陋【摘要8.18.2010 蘋果】涉及廠商數千億元投資的中部科學園區三期開發案,日前遭法院裁定暫緩開發後,環保署原擬昨起連三天舉行環評專家會議、初審小組會議與複審環評大會,為全案解套。
不料中科局昨提的健康風險評估報告,被審議學者質疑過度簡陋,「直接送焚化爐算了」,要求補件,廠商本周解套希望落空。環團認為環評應重做,目前審查的根本是遭判決無效的「鬼環評」,數十名環團、后里農民代表昨也到環保署,扮演「抓鬼使者」諷刺該署審查「鬼環評」。
列席的立委田秋堇質疑:「報告是幫廠商作的結論。」昨列席的前環評委員、台灣大學獸醫系教授周晉澄也說報告「送進焚化爐算了」。他批評,像排到大安溪的放流水,未算入該溪一年四到五月枯水期,而以全年水量計算,「都在低估風險」。
別國護農 台灣滅農【摘要8.18.2010閻亢宗蘋果】全球第四大糧食出口國的俄羅斯禁止榖物出口,是全球糧食安全的警鐘。未來全球糧食供應將面臨兩大挑戰,一是人口成長,二是氣候暖化和極端氣候。
據非營利組織「人口資料局」估計,2050年全球人口將超過90億,全球氣候暖化和極端氣候威脅更不容忽視,「國際稻米研究所」(IRRI)2004年的研究報告指出,氣溫每增加1℃,稻米產量就會少10%。
為因應全球可能的糧食危機,國際上已出現到海外搶農地的「新殖民主義」,根據聯合國估計,迄2009年上半年,開發中國家已有7400萬公頃的耕地被外國買走,相當於半個歐洲的耕地。
我國鄰國日本、南韓及中國近年不斷搶進非洲、拉美、南亞及東南亞農地,甚至中東國家沙烏地阿拉伯、卡達、科威特和阿聯也積極進軍海外「圈地」,投資農地和糧食生產,已成為當下國際投資客的當紅炸子雞,並成為炒作對象,2008年全球糧價飆升,部分原因即緣於此。
相較於各國積極搶進農地,苗栗大埔及彰化二林相思寮農地徵收事件,顯示政府逆向而行,我們的政府非但不保護日益稀少的可耕地,還當起摧毀農地的元凶。
實際上農業也是產業的一種,雖然目前農業產值佔我國GDP比率不到2%,但觀諸全球糧食勢將短缺、糧價勢將上揚的長期趨勢,農耕產業是標準的明星產業和未來產業,政府重製造業輕農業,只凸顯目光短淺。
對於農業及糧食安全,政府須有憂患意識及長期戰略,目前台灣糧食自給率僅30%,若全球糧食出現嚴重短缺,糧食出口國如同俄羅斯突然禁止出口,我國將深受打擊,此夢魘我國不能不未雨綢繆。 【實踐大學博雅學部兼任助理教授】
雲林要的 環境正義而已【摘要8.18.2010聯合報╱蘇治芬/雲林縣長(雲縣斗六)】六輕的問題不只有工安,還有嚴重的環境公害,這些疑慮近年來愈來愈明顯。
為此,雲林縣府連續兩年從縣庫編列預算,委託台大公衛所詹長權教授針對沿海鄉鎮做健康風險評估,結論證實台西、麥寮鄉居民的肺功能明顯為差、尿液中的PAH代謝物1-OHP濃度明顯偏高,換言之,是罹癌的高風險族群。
因此,縣府提出最大的訴求就是六輕在投產廿年後退出雲林,並且逐年復育廠區周邊環境。另外,因六輕設廠後造成縣民健康的疑慮,也應負責進行縣民健康風險評估與流行病學調查的監控與研究,這應和醫療發展基金(即健康捐)必須雙軌並進。
原本也是「六輕五期一階環評結論」的要求,可惜台塑六輕當場沒有同意。再者,農漁業發展安定基金,是六輕設廠的環評結論條件,這是六輕必須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諾,只是鑒於汙染的擴大,將原本的漁業安定基金修改為農漁業安定基金。
台塑在雲林填海造陸2600公頃,碳排量6775萬公噸,佔台灣碳排量四分之一,世界第六;同時集集攔河堰截取我們需求的水源,轉供給離島工業區,造成下游漫天揚塵,因此縣府要求台塑在十年內對等造林;
再加上雲林麥寮是地層下陷區域,縣府提出隔離水道人工湖的訴求,即是基於減緩地層下陷,希望工業發展多元取水方案,不要與民與地爭水,更何況國光石化環評會議,都要求國光石化要設海淡廠。
縣府訴求是本於環境說明書內的六輕承諾,及歷年的環評結論,以及學者專家的建議,並非外界誤解的回饋,然而,六輕應為而不為,造成的問題已擴及全雲林縣,不是單純一兩個鄉鎮的問題,所以縣府站在全體縣民的需求以及公益的考量,實有必要提出合理的訴求與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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