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6日 星期四

國民黨獅潭鄉長 涉賄選判刑

馬英九政績295

〔摘要8.26.2010自由 張勳騰〕國民黨籍苗栗縣獅潭鄉長賴癸章,在鄉長競選前夕,委請獅潭鄉代林昌元及支持者陳滄明舉辦餐會宴客,涉向選民賄選。

苗栗地院昨依違反選舉罷免法,判處賴癸章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林昌元三年四個月、陳滄明三年二個月,各褫奪公權三年。

縣府民政處人員指出,依選罷法第117條規定,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未受緩刑宣告,自判決之日將停止職務或職權,等收到苗栗地院判決後,即依選罷法規定將賴、林停職。

李鈞震: 國民黨黨主席,負責選舉操盤,黨員賄選,應該要負政治責任。但是馬英九有特權,可以終身不必負政治責任。

 

逼賴、謝辭大法官 馬帶頭違憲 〔摘要8.26.2010自由項程鎮〕總統馬英九為提名自己屬意的司法院正副院長人選,不惜逼退前司法院長賴英照和副院長謝在全,要兩人辭去大法官,形同總統帶頭違憲,已傷害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的立法精神,破壞大法官八年任期保障體制

文化大學法律系副教授許惠峰指出,依憲法意旨設計,司法院正副院長屬於政治任命,層峰有權可以隨時換人,但同時具有大法官身分的正副院長,則不宜軟硬兼施,硬要他們辭職,讓總統能隨意提名不具大法官資格的正副院長人選。

許惠峰認為,惡例已開,馬英九這樣做,隨意要求大法官下台,影響大法官會議解釋憲法的穩定性,馬的做法,就是開下憲政惡例,為日後贏得總統大選者,立下不好示範。

許惠峰表示,應該從現任的大法官中,找出正副院長人選,司法院正副院長同時兼具政治任命的性質,及解釋憲法的大法官身分,後者職務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享有任期保障,兩者身分關係其實不相衝突;

因此當賴、謝辭去正副院長時,依憲法意旨,馬該做的事,就是從現任大法官中,找出適合擔任正副院長的人選。

參考資料:

言而無信53 馬總統又違憲

馬英九政績57 王清峰走人

智慧學啟迪62 法國的領袖(五)

尼斯貝啟迪48 柏拉圖與政治社群的出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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