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政績290
【摘要8.20.2010 蘋果 王烱華】國家安全局昨提出「中國情勢分析」報告說,中國未因兩岸關係和緩,而減少對台飛彈部署,迄今為止,對台飛彈包括巡戈飛彈及導彈,就有一千四百餘枚。
而去年中國解放軍有三十多次軍演,其中就有二十多次是以台灣為假想敵;今年一月迄今,中國解放軍仍以台灣為假想敵,舉行一系列東海軍演。
報告也說,解放軍二砲部隊指向台、美、日的長程彈道飛彈,型號不斷更新,東風30與31甲型飛彈,射程八千到一萬公里,現約有二十餘枚;東風五與五甲型射程八千到一萬公里,也有二十餘枚。
可用於打擊東亞美軍基地的東風21丙型飛彈,射程約一千六百到兩千公里,也有二十餘枚。而解放軍對美國航空母艦研發的東風21丁型飛彈,被外界視為「超級航母殺手」,也已試射成功,即將部署服役,將嚴重威脅美軍。
國安局長蔡得勝昨說,中國是否「撤飛彈」,只是政治籌碼運用,製造和緩氣氛,但不能單靠撤飛彈來保護台灣安全,且兩岸互信、和平協議條件也尚未成熟。
國安局昨下午舉行「立法院助理研習座談會」提出上述報告。報告說,中國內部情勢目前是政治穩定、民族社會問題嚴重。而從今年開始,中國主要挑戰在南海爭端、朝鮮半島情勢以及氣候變遷等因素;國內旱澇不斷,凸顯糧食及安全問題。
民主危機到來 【中國時報2010.08.20摘要】 台灣的貧富差距11年來持續惡化,最頂端和最底層的平均所得,相差達66倍,已創下歷史新高。顯然政府的責任無比艱鉅,挑戰之嚴峻也不在話下。
儘管行政院長吳敦義表明,政府有很大責任要積極解決貧富差距問題,甚至直言經濟發展成果應由全民共享,才符合社會公益。然而,外界還看不見解決問題的對策。
就在吳揆說明政府立場之際,行政院亦通過一百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明年預估將舉債近四千三百億元,累計總債務雖未達四成的法定上限,但同樣也是歷史新高。
說明一個簡單的事實,那就是政府年年舉債搞建設、搞經濟,民間的貧富問題卻差很大,距離「均富社會」的實現,已漸行漸遠。
知名的法國政治經濟學者索爾孟表示,一個國家的民主化程度,是決定該國經濟發展是否持久的關鍵因素,越民主越有可能達到均富社會;反之,越威權,財富越可能集中在少數菁英份子之手。
台灣國人卻咸認近年來財富分配愈來愈不平均,這個貧富差距日益惡化的現象,無疑是台灣民主發展的危機與警訊。
這樣算不算干預司法?【摘要8.19.2010聯合晚報╱吳志雲】總統馬英九上午針對中科三、四期被裁定停工案指出,法官可為更大公共利益而不撤銷違法的行政處分……馬英九上午首度對中科案以法律回應,被認為有干涉司法之嫌;
總統應謹記過去常說的「瓜田李下」,尤其是對審理中的司法個案,以總統的高度,要避免被認為「公然關說」,避之唯恐不及,那還有刻意去碰它的道理。
中科案,在司法審理部分,不是不能討論,但民眾可以討論、學者可以討論,就是總統不能討論,總統就算一千萬個理由,也不能對正在審理中的個案「指指點點」,因為,民眾、學者的話,法官未必會聽,但連國家元首都說話了,法官難免會想「這樣判決(裁定),對嗎?」請問,這不是公然關說,是什麼。
馬總統上午對國人矚目的中科案,清清楚楚的表達了個人的「法律意見」,同時,還「好心」的引用了行政訟訴法198條和行政程序法117條內容,加以說明自己的看「法」,難道最高行政法院的法官會不清楚上述法條的規定或內涵,需要靠總統來「點撥」嗎!
馬總統對於審理中司法個案的如此「關切和表態」,對司法改革而言,是一項錯誤示範。
以總統之尊,幕僚、智囊眾多,卻在司法個案討論中,引經據典,甚至引用法條,這樣的作法,都足以令聽者引發不當聯想,試問,正審理本案的最高法院法官,聽了總統的發言後,他們心裏會怎麼想?
表態挺中科 環團批馬總統:最下下策表現【摘要8.20.2010聯合報╱曾懿晴、林河名】總統馬英九首次針對中科停工問題對外表態。綠黨發言人潘翰聲指出,馬英九沒有看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作出的中科停工判決書。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痛批,馬英九上任後,即不斷破壞憲政體制;對於中科這種屬於行政院層級的事務,馬英九也要過問,這不是干預行政權是什麼?
潘翰聲表示,國內汙染產業的發展,長期早凌駕在環保之上,工總理事長陳武雄昨天指出政府因過度保護環境,而擱置重大建設的說法,令人感到「不可思議」。
環保署長沈世宏表示,法院卻撤銷環評委員作出的結論,不僅衝擊環評制度,還是造成環評制度不穩定性的來源。
【摘要8.20.2010聯合報╱王文玲】總統馬英九昨天針對中科三期停止開發案說法理,但案子正在最高行政法院審理,馬總統的一番話,成了指導個案的壓力。不管將來法院怎麼判,馬總統和司法恐怕都是輸家。
其實,馬總統昨天說的內容,並無新意,都是行政院近日捍衛中科三期繼續施工的研析,馬總統刻意重複,「目的性」很強。明眼人都看得出來,馬總統希望法院聽到他說的,考慮到廠商的「信賴利益」。
總統都說話了,法院該怎麼辦?法官還有沒有純淨的審判空間?有沒人相信法院可以獨立審判?
法院裁判中科案的最終結果,不外乎駁回或維持。一旦法官不准停工,外界很可能說「都是總統說重話才如此。」反之,法官裁准繼續停工,總統的面子放那裡?法官會不會為了證明不是總統的應聲蟲,逆向裁判,反而犧牲廠商的利益?
總統不能與聞個案,不只刑事案件,民事、行政案件皆然,那是為確保司法的獨立。司法近來因多起弊案,漸失人民的信賴,身為總統,未急救司法也罷,怎麼還帶頭懷疑司法?
總統急,急在法院裁判可能重創經濟,但這和環評法規規定、前後政府執行環評的態度都有關係,不能一古腦把責任全推到法官身上。更何況,總統並非解釋法律的最後機關,總統要教法院怎麼適用行政程訴訟法,何須三權分立? 司法需要總統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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