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政績162
【摘要5.14.2010孫友聯 蘋果】台灣雇主強迫印尼穆斯林外勞吃豬肉的醜聞,引發國際的關注,重創台灣的國際形象。
然而,自引進外勞以來,類似不人道對待移住勞工的人權問題層出不窮,包括雇主和仲介的剝削、工時過長、同工不同酬、過勞、限制人身及宗教自由、扣留證件、性侵害等違法事件,都讓台灣社會蒙羞,更是檢視台灣是不是一個文明國家的重要指標。
一位曾在台灣從事營造工作的印尼勞工,用「集中營」來形容他們外籍勞工的居住環境,聽了讓人痛心,而這同樣也發生在2005年高捷工地泰國外勞及許多在台辛苦工作的外勞身上。
這次的事件,不但凸顯雇主對於勞工個人文化的不尊重,更是嚴重的「宗教歧視」,主管外勞事務的勞委會,對於如此明顯的就業歧視應積極調查。馬總統才在去年盛大的簽署了「兩公約」,而立法院也通過兩公約施行法,明定政府機關必須在兩年內檢討相關違反兩公約的法規及措施。
但諷刺的是,馬總統卻在日前指示經建會,研議外勞工資與基本工資脫鉤這個違反兩公約精神的政策,更何況自《性別工作平等》法實施以後,社會對於每一個人差異性尊重的昇華,同工(值)同酬理應成為台灣的社會共識,但迄今政府官員卻仍只是將其掛在嘴邊,做做表面工夫罷了。
台灣引進大量外勞,但對於各國的特有宗教與文化的漠視,就是對人性的極度不尊重,外勞除了要忍受惡劣工作環境,更被要求背叛其宗教信仰,是一種精神折磨,這件事不僅讓台灣本已極為脆弱的國際地位雪上加霜,也讓國人可以好好的思考,台灣是文明的國家嗎?【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
人權 豬肉【2010蘋論】人生而平等,是普世的基本信念。不過人生有很多的無法選擇,有些人生在富豪官宦之家、有些人生在貧窮落後地區,每個人的人生際遇,因此大不相同,但這都無礙一個人的基本人權。
宗教信仰自由、不同宗教間的相互尊重,更是基本人權的主要內容。台灣身為國際科技主要輸出大國,在21世紀的今日,竟有僱主強逼穆斯林外勞吃豬肉,難怪會變成國際醜聞。
台灣能有今天的經濟發展,外勞、外傭功不可沒。如果沒有外勞幫助台灣政府與許多企業從事粗重、少有人願意擔任的工作,高速鐵路、捷運等重大建設,恐怕到現在仍在進行中;如果沒有外傭、外籍看護工幫忙照料老病民眾,許多家庭恐怕早就撐不下去、親人分崩離析。
但台灣外勞的人權長期被忽視,5年前的高捷外勞暴動事件,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發生。強逼穆斯林外勞吃豬肉,好比強逼佛教徒殺生,不僅是不尊重外勞的基本人權、更是嚴重踐踏外勞的信仰,是人權歧視、種族歧視、更是信仰歧視,台灣人應引以為恥。
李鈞震:
1. 不管外勞的工資待遇如何,賺最多的就是仲介公司,仲介公司幕後的股東,就是國民黨籍的立委與權貴。
2. 當初會開放外勞政策,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國民黨的立委與權貴要賺錢;仲介公司為什麼要壓榨外籍勞工?當然也是因為國民黨的立委要賺錢。總之,所有的外勞政策都是為了滿足國民黨立委要賺錢,金溥聰一定不敢否認!
3. 馬英九說要維護人權,還要把「世界人權宣言」訂在六法全書裡面,為什麼國民黨籍的立委不修法保護台灣的弱勢族群?國民黨籍的立委不是多數嗎?原因很簡單,國民黨籍的立委要賺錢。
4. 國民黨籍的立委賺了錢以後,有很大一部份是要交給金溥聰給馬英九輔選,詹春柏一定不敢否認!
5. 國民黨的立委開的仲介公司,他一定會找人頭來當公司的負責人。這一種招數,是過去國民黨權貴斂財、A國庫、壓榨台灣勞工的方法,沒什麼好奇怪的,國民黨權貴一向如此。
6. 國民黨黨員絕大部分是善良的百姓,只有權貴階級是社會敗類,誰敢否認!陳裕璋一定不敢!他自己土地29筆,富可敵國。國民黨的黨員誰敢否認!
7. 從蔣中正開始,一直到李登輝,國民黨的權貴階級,一向有「以大欺小」、「欺凌弱勢」的生活習慣,所以,國民黨執政以後,擴大壓榨外勞、踐踏人權,實在是理所當然的事情,顧立雄、陳長文一定不敢否認!
8. 富士康為什麼一天到晚有人跳樓?因為郭台銘學習蔣經國箝制言論自由、踐踏人權的方法,去壓榨中國的勞工,胡錦濤一定不敢否認!
9. 馬政府鼓勵台商去中國大陸投資設廠,最主要的目的其實是要跟中國共產黨技術交流,彼此互相學習如何壓榨弱勢族群,印尼人一定不敢否認!只要聯合壓榨成功,技術就可以再升級,將來到東南亞去設工廠,壓榨東南亞所有的弱勢百姓。
10. 毛澤東、蔣中正、胡錦濤、馬英九都有共同的人生目標,壓榨全世界的弱勢族群,這樣可以顯得自己很有雄性魅力,滿足生物的慾望。歐巴馬一定不敢否認!
國家錯殺 誰來償命? 【林峰正 中國時報2010.05.14 摘要】監委調查姦殺女童案的犯案情節,與同一時期發生的竹竿性侵女童案相仿,極可能是同一被告所為,竹竿性侵女童案的嫌疑犯也具狀要求調查,但卻未受到承審法官重視,才扯出承辦檢察官在案發初時草率蒐證,致事後追查無著,石沉大海。
這樣還能講草率、荒唐、違法辦案只有軍事審判才有嗎?竹竿性侵女童案的承辦檢察官不也類同嗎?承審的法官對於可能的線索也未能及時處置,以致釀成不可彌補的錯誤。相關的錯誤,至少已造成江國慶被槍決喪命,竹竿性侵女童案的被告,歷經十三年纏訟始獲判無罪的悲劇,當然還有死難瞑目的被害人。
專門從事死刑犯救援的美國人權組織說,迄今為止,已有139名死刑犯被證明是冤枉而遭釋放,這個人數隨著刑事鑑識科技日趨發達不斷增加中,因此冤錯假案當然不會是過去的事。相反的,是現在進行式。司法制度相較之下比台灣精緻的美國尚且如此,台灣一定也不會好到哪裡去。
江國慶案所呈現出因偵審人員故意或過失所造成的誤判,涵蓋了過去及現在、軍法及司法。我們除了應該關心惡劣辦案手段所造成不可饒恕的罪行,嚴懲違法失職人員,極力去彌補肇致的損害以外,更應該致力於制度面的改善。例如的防止,全力保障被告接受律師協助的權利,不適任法官、檢察官的監督淘汰。
還有調查局的調查員,不准在場的律師幫被告核對筆錄的正確與否。再以民國八十六年所通過訊問被告應全程錄音錄影規定的執行情形觀之,辦案人員仍有以違法手段逼使被告承認犯罪,再錄下事先演練過筆錄製作過程的情形。
近來,執行死刑的議題甚囂塵上,社會上多數人認為若已判決確定,就應「依法行政」沒有不執行的空間,於今視之,江國慶案當初也是判決確定,但事後竟遭監察院發現有那樣明白的瑕疵,請問當時的槍決不是依法行政嗎?
但現在早已無從挽回,再多的國家賠償可以換回江支安先生的愛子嗎?此外,以命償命的思考若是不可挑戰,有人殺另一人一定要以命補償,請問,國家錯殺判決確定的死刑犯要由誰來償命?是犯錯的辦案人員、檢察官、法官嗎?
李鈞震:國家錯判,當然由國家最高權力的人負「完全執政」的責任。
【摘要5.14.2010中央社 賴又嘉】台灣高等法院審理蘇建和案,今天傳喚法醫石台平出庭作證,對法醫研究所的鑑定報告表示意見。石台平質疑法醫研究所鑑定成員資格,被告律師團也主張,鑑定報告不可採。
王文孝、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被控犯下民國80年汐止吳銘漢夫婦命案。當時正於軍中服役的王文孝,因在現場留下血指紋,被捕後坦承犯行,並供出胞弟王文忠、蘇建和等人涉案,王文孝已於民國81年被依軍法槍決。
蘇、劉、莊3人於84年遭最高法院判處死刑定讞。全案經律師聲請再審獲准後,3人一度獲判無罪,但96年高院再更一審時,3人又遭判死刑,案件再遭最高法院發回重審後,高院曾分別囑託法醫研究所和鑑識專家李昌鈺進行現場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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