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敦義政績101
〔摘要5.17.2010自由高嘉和、盧永山〕國際油價續跌,上週紐約原油期貨更跌至71美元,週跌幅達6.8%,但台灣中油僅宣布各式汽、柴油今天起每公升分別調降三角,降幅不到1%;而從五月三日以來,國際油價平均跌幅近7%,以九五無鉛汽油為例,中油僅降價1.7%。
消基會:中油黑箱作業 暗坑民眾 〔摘要5.17.2010自由林嘉琪〕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昨表示,這陣子國際油價變動很大,但中油未能充分反應,加上空污費、土污費爭議仍未解決,也未見中油改善資訊不透明的問題,讓人根本無法信任。
謝天仁說,中油吸收一角的反映幅度太低,加上多起爭議都讓人認為中油黑箱作業「暗坑」民眾,原因其實出在油價公式的不夠透明。目前油價公式計算都只用文字描述,民眾根本看不懂,文字描述又任人解讀,請中油交出透明資訊,消弭民眾的疑問及不滿。
黃金十年莫忘小事 【呂紹煒 中國時報2010.05.17 摘要】內閣改組在即,在馬總統喊出「黃金十年」口號。 每個計畫推出時喊得震天響,一旦院長去職,就人去政息。當年郝柏村推出「六年國建計畫」,就被質疑「你院長又未必做六年」?
而「黃金十年」,如果從現在算起,就算馬總統連任,也只剩下六年,搞個十年計畫,有多少說服力?可行性、達成率多高?令人懷疑。 結果是毫無重點,純作文比賽,不切實際,最後一事無成。
從過去記錄看來,吹牛成份居多。只能希望,政府,更能多做點與庶民、社會有關的小事。 例如,經濟部規定,七月起賣車、賣家電,都要標明耗油值、耗電量,就是一個小事,但對民眾而言,該是受用而又實際的措施。
再如,政府如能真正把「台灣製造MIT」的標誌搞好,也算是功德無量。官員要「做大事」,請先把許多「小事」先做好吧。
誰能還江國慶家屬一個公道 【中國時報 社論2010.05.17 摘要】監察院糾正國防部,於民國85年發生空軍作戰司令部謝姓女童姦殺案時,違法交派空總反情報隊辦理,對嫌疑人江國慶非法取供。
並於發現疑有其他犯罪嫌疑人許姓兵員時,漠視重要相關證據(如DNA及指掌紋不符),即迅將江國慶執行死刑。
國防部對所屬機關人員罔顧人權,枉成冤屈。 監察院發現這是一樁為了破案,不惜刑求成招,罔顧依據證據法則科學辦案,而草菅人命的司法故事。 顯已涉及觸犯刑事訴訟法濫權追訴以及凌虐人犯罪,且均有致死的問題。
相關刑事責任的追訴權時效,均未消滅;如果犯瀆職罪確定,依國家賠償法第十三條規定,國家應該賠償,這正是國防部必須自行依法加以體會的地方。
刑求是一件事,審判草率也是一件事。刑求,是代代相傳的辦案習慣,國防部可不能繼續「文過飾非」了。卷內DNA證據既不吻合,就無從認定被告是凶手;草率判處死刑,錯殺了無辜,也放走了真凶。
法務部的檢察系統,也不可以對於監察院的糾正案坐視不理。 此案顯示的是國家機器濫權殺人,罪惡恐怖之處,較之當年的陳進興,只有過之而無及。然而,濫權追訴致人於死,是司法機關聯手殺人,刑法卻無判處死刑的規定,國家機器為被害人討回公理的正義氣慨到那裡去了?
不論真凶是誰,本案被誤認為凶手的江國慶已是瀆職罪的犯罪受害人。受害人家屬應該得到國家賠償,也應該可以請求犯罪被害人補償。但是,江國慶的家屬得到了什麼?司法正義是因人而異嗎?
台灣還繼續處在只有人民可能為非作歹,國家、司法人員不會為非的封建時代嗎?
執行死刑,會讓台灣在國際社會的人權名譽一落千丈;從三軍統帥到國防部到法務部到檢察總長,對於監察院因江國慶提出的糾正案,若是繼續視若無睹,可以斷言,台灣的人權紀錄,恐怕很久都會不得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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