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5日 星期六

全台公托 4成無使用執照

吳敦義政績99

〔摘要5.15.2010自由 邱紹雯、曾韋禎、歐素美、俞泊霖、陳燦坤、蔡偉祺〕全國兒童安全月前,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公布驚人數字,根據內政部兒童局統計,全台311個公立托兒所,1171個分班,將近四成未取得使用執照,甚至藏身在廟宇、體育場休息室等,由政府帶頭違法,置兩萬五千名幼兒於險境

靖娟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表示,至去年底,全台尚有467個公立托兒所分班沒有使用執照,仍違法招生;實際訪視更發現,有鄉立托兒所借用寺廟場地開分班,香客進出無人管,廟會影響托育,幼兒只能靠神明保祐,其他未符合規範的場地,建築消防安全堪憂

她也質疑,一般私立托兒所未取得使用執照根本無法立案,遑論招生,為何公私立標準「一國兩制」?等於將只能就讀公立托兒所的弱勢家庭幼童,當作二等公民對待。

全民公審了一名跆拳裁判之後【摘要5.15.2010聯合報社論】去年東亞運,台籍跆拳裁判鄭大為,因未作出對我選手有利的判決,被當成「人民公敵」,跆拳協會事後並重懲他停權三年

孰料事隔半年,風水倒轉,亞洲跆拳聯盟要求我取消對鄭大為的相關處分,否則,台灣可能遭到停權兩年的處分。如果台灣遭到停權,不僅我跆拳選手無法參與今後兩年的世錦賽、廣州亞運、倫敦奧運等各項賽事,所有台籍裁判也均無法上場執裁。

對此,跆拳協會及體委會必須審慎處理,不能徒逞一時之快,而讓跆拳運動和選手權益受到重創。鄭大為當初在東亞運的判決是否偏頗失當,原是可以客觀討論的事。遺憾的是,社會在痛失金牌的憤怒與不甘中,鄭大為遂被當成了犯眾怒的替死鬼。

事實上,鄭大為在那場比賽只擔任「副審」,最後的裁決權是在中國籍的「主審」身上;何況,當天四名裁判共同檢視過錄影鏡頭才作成判決,民眾要把怨恨發洩在本國裁判身上,仗恃的恐怕只是「氣」而不是「理」。

跆拳協會後來對鄭大為作出停權三年的處分,所持理由,也不在他的判決有何過失,而是說他批評曾志朗「煽動群眾」,「不當言論」造成社會負面觀感。跆拳協會的懲處是一種政治判決,體育部門唯恐得罪內閣大臣曾志朗,因鄭大為在跆拳界屬「孤鳥型」人物,因此即輕率對他下了重手

以鄭大為的「言論」,而非他的「專業」過失,對他作出懲處,這才是最大的問題所在。回歸到運動本身,一定有體育競技的專業常規需要遵守,如果跆拳協會不能把持原則,勢必自失立場。迎合一時世俗民粹的結果,影響了我跆拳界形象,更可能損失選手權益,真是得不償失。

以全民公審的方式對待一名本國裁判,真是文明社會的行為嗎? 在當時的社會氣氛下,餐廳貼出「禁止韓國人進入」的告示,雖是個人行為,但這麼公開表達敵意,不僅悖離運動精神,又豈符合台灣人的好客傳統?

如果國際競賽場上的通則,就只有領隊和指導教練能提出抗議,那麼,當時曾志朗在場邊的激動抗議過當,也應該容許檢討吧?

最誇張的是,在亞洲跆拳聯盟來函要求我撤銷對鄭大為的處分時,我跆拳聯盟人士的回應是:「難道台灣沒有主權?」亞盟關切的是國際賽事的公正性不容破壞,但跆協用無干的理由處分鄭大為,是沒有智慧,而非沒有主權。

因為不甘失去一面金牌,所以要再宰殺一名本國裁判來陪祭,這種「贏的哲學」,很難為自己帶來光榮。鄭大為事件提醒我們:作為國際社群的一員,大家有共同的遊戲規則需要遵守

李鈞震:

1、 跆拳協會事重懲鄭大為停權三年。主因是跆拳協會趨炎附勢,狗奴才般的巴結體育不專業的馬政府官員。張大春一定不敢否認!

2、 馬英九總統,嘴巴說尊重憲法與人權,實際上非常喜好踐踏百姓的人權。鄭大為是國家的主人,曾志朗與馬英九是人民的公僕,公僕謀殺國家主人的工作權專業技能

3、 聯合報在當時事發的時候,沒有維護憲法,沒有尊重專業,沒有批判監督權貴階級保護弱勢百姓,顯然聯合報的總編輯知識水準與道德感遠遠比不上張大春。洪蘭一定不敢否認!

4、 鄭大為事件,凸顯曾志朗沒有運動專業知識,理盲又不負責任,才造成一連串的風波。

5、 鄭大為事件發生時,當時的電視新聞主管,沒有一個人請教國際裁判,全部一面倒地接受曾志朗的觀點沒有平衡報導,這證明一件事情,電視新聞的媒體主管,沒有知識水準、不專業,方念華、陳雅琳一定不敢否認!

6、 鄭大為事件發生時,當時的電視新聞台顧問,都是政大與台大新聞學的教授,但是他們隔天都沒有公開地指責電視台沒有平衡報導、沒有尊重體育專業。顯然,政大與台大新聞學的教授們,都沒有新聞專業能力,彭芸一定不敢否認!

7、 事實上,台灣各大學的新聞學教授們,絕大多數沒有體育專業素養,因此,看到了新聞事件的畫面也沒有能力分辨誰對誰錯,這就是沒有新聞專業,陳清河、胡幼偉、賴國洲一定不敢否認!台灣各大學的新聞學教授,體育專業素養不如傅達仁、徐裴翊

8、 事實上,台灣各大學的新聞教授們,沒有人有憲法專業,所以電視新聞台有沒有違憲都搞不清楚、無從分辨,這就證明新聞學教授們很不專業,沒有辦法維護社會大眾的基本人權,蘇蘅、張錦華絕對不敢否認!

9、 鄭大為事件發生時,台灣所有的新聞媒體都不專業,進行媒體公審NCC委員有沒有出來指責批判新聞媒體?有沒有指責曾志朗?都沒有!為什麼?

10、 因為NCC委員-沒有一個人有新聞學的國際學術地位,也不會寫國際級教科書,也沒有資格到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當教授,更沒有資格到CNN、紐約時報當實習記者,也沒有人得過師鐸奨,也沒有任何的職業證照,他們在台灣的學術地位,是透過國民黨酬庸而來的。

11、 所以,NCC委員也是一種肥貓,他們的專業知識比不上一線記者,薪水卻是人家的四、五倍,這就是士大夫的無恥。管中祥絕對不敢否認!

12、 前幾個禮拜,各家電視台不斷地幫圓山飯店宣傳廣告「他們有上空秀」,這不但是電視台鼓吹情色文化的明證,而且還是一種標準的置入性行銷,為什麼新聞學學者都不批判?

13、 因為新聞學學者絕大部分,受國民黨的酬庸才有機會當教授,而且他們自己也喜好情色文化,不信問彭文正、熊秉元。

14、 江國慶因為被媒體公審,所以,法官很大膽就判他死刑,誰要負責任?誰要一命償一命?白文正因為被媒體公審,所以被迫自殺,哪一個新聞媒體主管要負責任?不用一命償一命?

15、 如果鄭大為因為被媒體公審的結果,羞憤自殺,曾志朗該不該一命賠一命?白冰冰認為呢?

參考資料:

熊秉元 送溫暖給災民

蘋論 愛國害國

鄭大為 三年不招生 未來生活該怎麼辦?

莊豐嘉 一念與一吼之後

論語八佾2 祭神 如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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