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1日 星期四

王清峰的信仰

金溥聰政績38

【摘要3.11.2010蘋論】是否「廢除死刑」的爭議很大,台灣擁護死刑的人很多,昨天立委吳育昇質疑法務部長王清峰,不下令執行死刑是違法、違憲,要求王辭職下台去推動廢死刑。

王清峰因此受到很大的壓力。王當然可以依法行政,下令處決死刑犯了事,讓很多人洩憤滿意,但是她為什麼遲遲不拍板?

王清峰表示,為了生命權,她宣布任內不執行死刑,還感性地說:「如果要執行死刑,我寧可離開;如果我能替他們被執行,甚至下地獄都甘心。」她舉出蘇建和案為例,表示同樣一套證據,可能因法官判斷不同,做出不一樣的判決。

王清峰講出那麼感性的話,是因為她背後有堅定的信仰:相信法官可能會錯;相信生命權不應任意剝奪;相信人不是神,無法絕對正確……

法務部長的死刑執行權,是良心的煉獄。應該讓死刑犯服刑,否則無法讓受害人及家屬獲得正義;但從自己手上剝奪他人的生命又如何說服良心?如果王部長無法違背理念執行任務,辭職是民主制度下的最佳出路,而且身影漂亮。

李鈞震:

1、 廢除死刑的言論,是王清峰近10年來唯一95%正確的公共言論與決定,掃除了她過去「有罪推定」言論的不專業形象。

2、 王清峰想要廢除死刑,執政已經兩年,為什麼修改法律的動作與配套措施,至今不見蹤影?顯然,沒有準備好,也沒有行政效率,也沒有申請大法官釋憲,實在是烏龜施政。

3、 要推動廢除死刑,必須要有完整的配套措施,例如讓原有的死刑犯,從事30年公共服務、做工賠償受害家屬、接受職業訓練、送到海地當義工……等等。執行死刑,是一種與世隔絕的手段,送去非洲當義工50年也有一樣的效果。

4、 當然有些人類的行為,跟獅子、老虎一樣殘忍;動物園的殺人鯨吃人、老虎咬死人,也是基於故意的謀殺,但也不會因此判老虎死刑,為何人類要判別人死刑? 人不應該殺人,檢察官也不應該依據法律殺人。

5、 犯重罪者,應該接受嚴厲處罰,並且與世隔絕,但是誰有資格讓別人死? 受害者家屬? 萬一殺錯人怎麼辦? 最大的風險是,台灣的警察、檢察官的素質非常差,常常抓錯人、押人取供。

6、 判死刑,並不能掃除受害家屬的仇恨心,因此並沒有達到社會正義的目的。例如白冰冰的「仇恨心」這幾年並沒有消除,不管陳進興有沒有死,白冰冰的仇恨心態依舊;既然不能消除心中仇恨,那陳進興死不死有何差別? 並沒有因為陳進興的死,而讓白冰冰增加社會正義感、放下仇恨。

7、 許多犯罪的歷史真相,往往隨著執行死刑而消失。因為常有死刑犯頂替別人去受死,這也讓受害家屬恨錯人。殺白曉燕的元兇,真的是陳進興? 誰敢100%保證?

8、 比陳進興更大的社會犯罪行為,是國民黨的六千億黨產,國民黨偷竊了國家資產,拿來競選、酬庸派系、霸占媒體資源、炒作股票、收買黑道、謀殺政敵,但是白冰冰並沒有維護社會正義,而公開追討不義黨產

9、 國民黨的黨產,許多來源的獲得,是讓百姓家破人亡為代價;全台灣的刑事受害家屬、白冰冰等,應該本著同理心、維護社會正義,聲討國民黨的偷竊行為

10、 陳進興的惡,絕對不如蔣經國、蔣中正,與其黨羽;陳進興殺的人的數目,絕對比蔣經國、蔣中正,與其黨羽少得多。陳進興還經過司法審判,但是兩蔣政權與其黨羽,並沒有經過透明的司法審判,仍然逍遙法外,真是不公平!

11、 國民黨的好色立委,要求國民黨的部長下台,這必須國民黨的秘書長親自協調處理。

12、 廢除死刑,跟是不是國際流行無關。警察貪污、沒有效率,容易導致社會犯罪率升高;各級學校教師,沒有知識水準,沒有辦法當道德表率,導致學生容易犯罪;官員貪污腐化,愛作秀,不講信用,喜歡跳票,也容易引起社會大眾的學習,而導致重罪容易發生

13、 蔣經國統治時代,官員經常帶頭踐踏人權,一般沒有受太多教育的百姓,自然而然容易學習蔣經國的作風,所以,竹聯幫會到處砍、殺人,陳進興的罪惡,絕對不如竹聯幫各堂主來得惡。獨裁者,才是社會萬惡的根源

14、 新聞媒體不懂得無罪推定原則,喜歡在三審沒有定讞之前先栽贓抹黑別人。不管阿扁有沒有罪,媒體惡意騷擾陳幸妤,導致陳幸妤經常情緒失控,她會不會回去把仇恨心發洩到小孩身上?她會不會對小孩子家暴?如果小孩子因此長大以後心理不健全,胡亂殺人,那麼,始作俑者就是2100的名嘴不是嗎?

15、 所謂的黨化教育,就是仇恨教育,國民黨刻意栽培全台灣的學生,仇恨共產黨,仇恨民主運動人士,親近崇拜竹聯幫與獨裁者,造成了許多學生畢業之後沒有辦法適應社會,導致情緒失控,經常犯罪。台灣犯罪率很高,絕對跟黨化教育有關。

16、 吳敦義與2100名嘴在「有罪推定」的情況下,栽贓、抹黑白文正、陳敏賢,他們的子女內心會不會充滿仇恨?會不會想要暗殺電視名嘴?仇恨教育的高手就是新聞媒體主管與政治大學傳播學教授。他們要不要為殺人犯負責?

17、 絕大多數窮兇惡極的犯罪者,父母與學校老師不要負責?執政者與媒體工作者不要負責?社會上的名人沒有當好典範不要負責?如果要執行死刑,不要只抓最倒楣的那個人。

18、 馬英九總統不守信用是非常出名的,說話經常不算話,政見經常跳票,遇到問題都不願意負責任,台北市九二一地震的東興大樓,到現在還解決不了。馬英九的作風會不會引起全台灣中小企業主的學習?當然會!學校老師會不會也學會不守信用?當然會!那學生呢?當然不守信用。

19、 不守信用的人,做生意一定容易失敗,導致家庭破碎,最後子女淪為犯罪者,總統要不要負責任?他已經公開表示他絕對不沾鍋,所以不用負責?

參考資料:

應廢死刑

死刑存廢的天平

死刑存廢是社會問題

 

理性與寬容【摘要3.11.2010王清峰 蘋果】「人類生命不可剝奪,是凌駕所有法律的至高法則」。

死刑,是最危險的刑罰。從事審判的是「人」,而不是「神」,同樣的一套證據可能因法官的判斷不同,而做出不一樣的判決,甚至使被告在死刑與無罪之間徘徊,蘇建和案是一例,最近定讞的殺害員警林安順案,亦復如是。

死刑的存在或可使人心安,但實際上並無嚇阻犯罪的功能。過去戒嚴時期,結夥搶劫是不分首從,唯一死刑的重罪,但搶劫案件仍不斷發生。這4年來雖未執行死刑,檢察官起訴涉及殺害生命的案件反而有逐年遞減的趨勢。

死刑,是最殘酷的刑罰。政府應帶頭尊重生命,並教育民眾尊重生命。孔子說:「不教而殺,謂之虐」,是《論語》所謂之四惡之一。無論是學校,還是監獄,永遠不能放棄教化

殺人償命!然而仍償不了命,徒然使另一個家庭陷入永遠無法啟口的傷痛中。「死刑」是為了要將加害人與這個社會隔離,以策安全,但與社會隔離的方式,死刑並非唯一可行的選擇。

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與人身安全」(1948年世界人權宣言)。目前全世界有104個國家廢除死刑,實際上超過10年不執行死刑的國家有35個,合計139個國家,佔7成以上。即使維持死刑的58個國家,目前執行死刑的也只有25個國家。
雖然台灣近年來的民調,有四分之三的民意反對廢除死刑,但若有配套措施,支持廢除死刑的民意則超過5成,若死刑犯悔改可否改判無期徒刑,亦有65.5%贊成,顯然民眾在理性上仍可接受廢除死刑。在此情況下,政府有責任在暫緩執行死刑的時間裡,提出完整的配套措施,爭取民眾的支持。

從憲法及人權的角度,依現行《憲法》的規定,生命權必須保障,縱使為了防止妨害他人自由、維護社會秩序等理由,也只能「限制」,不能「剝奪」生命權。廢除死刑是為了確保生命權。人死不可能復活,確保生命權不應該是未來的事,必須是現在進行式。

再者,司法定讞的案件,如被赦免,可不執行;若聲請釋憲、提起非常上訴或再審,亦可暫不執行。

法務部已研議相關措施,提出廢除死刑相關配套方案,包括如何強化治安、更完善保護被害人、廢除後的刑罰替代方案(例如:終身監禁或無期徒刑但有更嚴格的假釋門檻)等等,讓我們提出的替代措施,讓民眾放心、被害人安心,並給死刑犯一個自新贖罪與補償被害人的機會。

死刑的存在,反而有使人民殘忍化的不良後果。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