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2日 星期五

王清峰走人 拒執行死刑 馬閃電准辭

馬英九政績75

【摘要3.12.2010 蘋果】法務部長王清峰,本周二宣示任內不執行死刑,引爆「廢死刑風暴」,被害人家屬群起砲轟,總統府昨下午520分明確表示,法務部須依法執行死刑;王清峰即在昨晚10時許,向行政院長吳敦義口頭請辭,馬英九總統獲報後,立刻准辭,王今將補送辭呈呈報院長。

王清峰昨上午仍堅稱:「若為廢死刑下台,將成國際笑柄。」;府眼見風暴可能一發不可收拾,昨晚再透過幕僚「提醒」王該知所進退,王清峰才突然在昨晚十時許口頭向行政院長吳敦義請辭,馬總統獲報後立即准辭。

王清峰昨上午仍重申,政務官就是要引領民意,「國際上,沒有一個法務部長因主張廢除死刑、暫緩死刑而違憲違法,如果因此下台,將成國際笑柄。」不料,下午府院高層先後表態,要求法務部依法執行死刑。

傍晚總統府也舉行臨時記者會,指出:「對目前已判決確定的死刑案件,若要暫緩執行,必須有合於法律規定的理由,否則法務部應依法妥適辦理。」至於是否支持廢除死刑,總統府僅說:「廢除死刑是多數國家的趨勢,但國內未形成共識,透過修法減少死刑的使用,應是未來方向。」

李鈞震:

1、 馬英九經公開發誓,只管兩岸、國防、外交。全國人民深信不疑,如今插手行政院人事,管到法務部,馬英九背信忘義、言而無信、詐欺社會大眾、破壞憲政秩序。監察院應該調查。

2、 不過王建煊的位置,是馬英九酬庸他而來;王建煊寧可背叛耶穌,也不願意調查馬英九沒有依法行政的問題,所以這件違憲案,一定不了了之。

3、 基於司法獨立原則,王清峰的行政要獨立自主,干總統府屁事?王清峰的長官是吳敦義,吳敦義對人事案也應該要有自主權,如今吳敦義仿佛是總統府的奴才。

4、 顯然,台灣所有的司法案件,馬總統都有干預權,誰要關多久,誰要怎麼死,誰要羈押多久,總統府才有決定權,法務部、司法院根本沒有獨立自主的空間。

法律尊嚴 不應建立在斷頭台【摘要3.12.2010聯合報林河名、蘇位榮】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多個人權團體代表,強調「法律尊嚴,不應建立在斷頭台上」。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並引用日、韓經驗,強調沒有法務部長因為拒絕簽署死刑執行令,被追究違法、瀆職。

台灣法學會理事長顧立雄表示,王清峰就任法務部長就說不執行死刑,馬英九總統及當時的行政院長都應該知道,「如果(王清峰)執行死刑,才是違背當初宣示,反而應該下台!」今天的爭議是「懲罰」應否包括剝奪個人生命,不是要不要懲罰罪犯

韓國則是從1998年金大中就任總統、2003年盧武鉉繼任總統都宣誓廢除死刑,並任命不執行死刑的法務部長,而從1998年到現在為止都沒有執行死刑。

 

美國年度人權報告:台灣仍歧視女性與外勞【摘要2010.03.12 中央社】美國國務院11日發布2009年度「各國人權報告」。台灣在民主法治部分雖獲肯定,但官員貪腐、歧視女性、人口販運、不當對待外勞等問題仍持續嚴重

    言論自由部分,報告引述媒體及反對意見,指出台灣政府透過廣告費及公營銀行的貸款,迫使部分媒體抽換批評政府的報導言論

   報告內容包括1「個人權利的完整性」、2「民權」、3「政治權利」、4「官員貪腐及政府透明度」、5「歧視、虐待與人口販運」、6「工作權」等要項。

    就官員貪腐問題,報告引述官方數據,指20086月至20095月間,台灣共有1973人因貪瀆罪嫌遭到起訴992名各級官員中,包括60名民意代表、125名高階官員、322名中階官員、485名低階官員。

    重要貪腐案件包括:前總統陳水扁與前第一夫人吳淑珍因貪污及洗錢案遭判無期徒刑;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常務委員選舉,因有人買票而改選;各黨籍立法委員都有因買票或收賄而遭解職的案例;金門縣長李炷烽也因浮報公款遭求刑。

    暴力對待與歧視女性部分,報告指出,性侵與家暴仍然嚴重。20097月為止,內政部共接獲5305件性侵案通報,但實際發生案件數可能10於此。

    兒童虐待案件也同樣嚴重。根據非政府組織(NGO)的統計,每年可能有高達2萬件的兒虐案件,但實際通報的僅3000。截至20096月,內政部的兒虐案件通報數為6373件;2008年全年則為258件。

    人口販運部分,報告指出,台灣仍是東南亞與中國女性,遭非法販運的重要目的地。人口販運多半利用假結婚等手段,讓他國女性在台灣非法打工或從事賣淫。

    報告指出,台灣的勞動基準法雖然保障最低薪資,但難以因應都市生活;而多數外勞,連基本薪資或加班費都沒有,而且工時及休假都沒有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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