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5日 星期六

前藍委吳光訓 被求刑3年半

金溥聰政績52

〔摘要6.5.2010自由鮑建信、方志賢〕國民黨前高縣立委吳光訓,被控六年前涉嫌賄選案,高雄地檢署雖掌握其部分涉案證據,但為求慎重起見,直到吳的樁腳均被判有罪確定,吳被法官認定是共犯,始依違反選罷法提起公訴,求刑三年六月。

馬英九樁腳 吳俊立涉貪 更二審76〔摘要6.5.2010自由 陳賢義、楊宜中〕前台東縣長吳俊立涉貪詐領社團補助款案,花蓮高分院更二審昨維持更一審原判七年六月徒刑,褫奪公權四年。

國民黨造橋鄉長陳鳳英 停職 〔簡光義/苗栗 中國時報2010.06.05摘要〕造橋鄉長陳鳳英賄選案,一審判刑兩年,縣府依法予以停職處分,由縣府秘書徐炳南代理鄉長。

  陳鳳英賄選案,民事部分遭判決當選無效,刑事經苗栗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褫奪公權三年

國民黨 縣議員許阿勇 賄選【摘要6.5.2010聯合報╱張念慈】新竹縣議員許阿勇去年底三合一選舉期間涉嫌賄選,交付樁腳陳學良93千元,陳學良再以每票1000元為許阿勇賄選。

新竹地方法院昨天依違反選罷法,將許阿勇判刑310月,褫奪公權4年;陳學良18月,褫奪公權2年。

去年選縣長藍補助2.8億 綠僅千萬〔摘要6.5.2010 蘋果】監察院昨公布去年縣市長選舉參選人,政治獻金收支結算表,國、民兩黨補助黨籍參選人金額也公開,國民黨共補助28100萬元,民進黨補助則僅1578萬元。

其中,桃園縣長吳志揚總收入8906萬元居冠,國民黨也捐給他最多,高達3800萬元,但吳的支出也最多,高達8978萬元。對國民黨大手筆補助黨籍選將,綠營昨酸說:「真是不公平戰爭!」

李鈞震:

1.     國民黨說「宋楚瑜A走國民黨的黨產」;宋楚瑜說:「那是選舉結餘款。」法官也認為,那很有可能是選舉結餘款,因此,不必羈押也不必坐牢。

2.     江春男說:「宋楚瑜的選舉結餘款,跟阿扁的選舉結餘款來源差不多。」但是檢察官認為,應該一定要有「雙重標準」

3.     阿扁的「選舉結餘款」是一種貪污所得,應該長期羈押,至少要羈押八年,有沒有罪是另外一回事;而宋楚瑜的選舉結餘款,是一種因為太清廉,所得到的獎賞

4.     王建煊因為偷看了特偵組的卷宗,所以認定阿扁是貪污犯,這是一種「有罪推定」,也是一種「生活習慣」;這一種生活習慣,台大校長李嗣岑、林火旺、石之瑜、蔣勳、洪蘭…也有。

5.     北一女的公民老師說:「無罪推定」才是符合現代公民的法治常識。所以,李嗣岑、王建煊高中公民不及格;這一種不及格不需要彈劾,也不需要媒體公審。

6.     國民黨員的共識是,「有罪推定」的人,才有機會當高官、當名嘴、當大學校長。公民考及格,知道什麼是「無罪推定」的人,不適合讀大學,只適合當街友。

7.     國民黨員的共識是,一定要想辦法再A更多的國家公款,變成國民黨的「黨產」,讓國民黨可以永遠執政三千年,縱使跟共產黨合作也在所不惜。馬英九一定不敢否認!

8.     國民黨員的共識是,關中一定要想辦法讓台灣的行政效率永遠輸給新加坡,不然台灣就會獨立了。因為,只要行政效率輸給新加坡,台灣的國際競爭力才會跟中國差不多,所以絕對不可以贏新加坡。

9.     國民黨員的共識是,台灣各大學的學術水準絕對不可以贏香港科技大學,如果不小心贏了,台灣與中國之間的差距就會愈拉愈大,就沒有統一的希望。

 

參考資料:

扁砲火四射 扯李馬宋及黃世銘

興票案的啟示

歐洲後謝綁樁團

只問選情 不問是非?

嘉市選監委員監選舉買票

馬英九 一生沒有重要政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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