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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4日 星期二

健保被當掉了

馬英九政績389

〔摘要12.14.2010江春男 蘋果〕二代健保據說很重要,不做的話,健保會倒,全民受害。但又似乎一點也不重要,七成以上的人根本搞不懂,八成以上國民黨立委反對,它在立法院被罵得一無是處。

行政院立刻改弦更張,自己否定二代健保的精神。決策過程如此草率,令人難以置信。

這個政策花了好幾年,結合百位學者專家的意見,今年初就已定案。楊志良多次以烏紗帽做賭注,做不好就走人。馬英九在幾個月前即定下修法時間表,但府院黨對此不聞不問,整件事變成楊志良個人的志業。

健保牽涉最多的是稅制和稅法,但財政部冷眼旁觀,甚至表明無法修改稅法,大澆衛生署冷水。

衛生署在修法過程中,很少與國會溝通,也很少與民間團體打交道。時間一到,硬著頭皮提到立法院,面對排山倒海反對聲浪,招架無力,摸著鼻子默默下台。回家後對草稿略加修改,以新版本名義提到立院,想再度闖關。

行政院長口才過人、反應靈敏,但遇到困難就後退,遇到麻煩就賴給別人,先推給立委誤傳,後推給媒體斷章取義。他對政治很內行,對政策沒定見,只要能和稀泥就好了。

「二代健保」是何等重要的政策,但在吳揆身上看不到推動這個法案所需要的熱情和動力。不過,更可議的是馬英九的態度

歐巴馬把健保改革當成第一要務,每周與國會議員見面,密集約見民間領袖,四處演講說服民眾,到國會投票前夕,一張一張選票都派專人負責,用光了吃奶力氣,也要讓法案過關,民主國家推動重要法案莫不如此。馬英九對二代健保到底投注多少心力?令人懷疑。

馬英九的治理能力頗受詬病,這是他民調下滑、選票流失的主因。二代健保的「決策過程」是馬英九無能的最佳例證。五都維持平盤,給他補考機會,但在健保這一關他再度被當掉了;看起來,無能的標記,將與他的總統任期共始終了。

李鈞震:二代健保推動期間,馬英九大部分時間在逛夜市,看「夜市人生」。

不簽投資保障協議,綠批不負責任【摘要2010/12/13 聯合報 林政忠】馬英九總統昨日在澎湖指出,兩個經濟體之間談「投資保障協議」,沒有談幾個月就談出來的,兩岸雙方都同意「不急著在這時候簽」。

民進黨發言人林右昌今天批評,馬英九是「極度不負責任的說法」,兩岸經濟協議(ECFA)最重要的就是兩岸投資保障協議,其中包括台商人身安全、國際仲裁糾紛都是台商最關切的議題,現在馬政府卻認為投資保障協議非急迫議程,不僅違背台商的期待、更是不負責任的行為。

立委特權省了吧〔摘要12.14.2010余艾苔 蘋果〕昨天國民黨立委江義雄,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質詢時,指出高鐵已成了立委跑選區的重要交通工具,但高鐵售票服務慢,建議高鐵應該設置購票專線來服務立委。

對高鐵公司而言,服務對象就是廣大的民眾,立委也算民眾之一,但是大家有聽說,哪一個民眾可以要求高鐵為他設一個購票專線嗎?不可能嘛!既然如此,立委憑什麼提出這個需求呢?

立委的理由是每天為了服務選民,常南來北往趕攤,但立委忙,一般民眾就不忙嗎?民眾與立委都是付同樣的錢搭車,為什麼立委就可以要求高人一等的服務呢?

李鈞震:國民黨立委愛不愛耍特權?國民黨黨主席負有提升立委素質的責任。

 

2010年11月16日 星期二

九孔大量死亡的癥結

〔摘要11.16.2010自由◎ 杜宇〕台灣養殖九孔(俗稱台灣鮑)近年來不斷發生大量死亡,產量及外銷量急速萎縮,幾乎快要從餐宴上消失了,產業受到重挫,業者蒙受極大的損失。

政府雖定期召開「九孔養殖病變對策」專案小組會議,至今仍無有效的因應對策,再度凸顯出台灣水產養殖在疫病防治體系上,確實存在值得檢討改進之處。

養殖物發生大量死亡,在台灣並不是首例,民國七十年代台灣號稱「草蝦王國」,即因遭病毒感染而造成整個產業供應鏈的崩解,迄今仍無復甦的跡象。

原因除了養殖環境惡化、魚種基因劣化外,最大問題出在政府將魚病防治工作,分屬兩個不同機構來負責:1.預防部分屬水產試驗所的職責,2.診斷與治療則屬各縣市政府家畜疾病防治所之業務範疇。

養殖戶所蓄養的水產生物一旦發生異狀或病害時,必須送到各縣市政府家畜或動物疾病防治單位,請求適當協助(非送水產試驗所),並由獸醫師開具處方箋後,業者才能進行處理;水產相關人員,不能有診斷與治療的行為。而這樣形同鋸箭法的作為,不僅不符合產業實際需求,更成為防疫大漏洞。

事實上,「魚病防治」是整個養殖產銷供應鏈的重要環節。從源頭的魚苗供應開始、中間育成、池塘管理、飼料營養、病害防治及投藥、上市前的檢驗、捕撈、運輸、到販售環環相扣,才能確保從魚塭到餐桌的食用安全。

前些日子觀賞魚業者亦遭遇同樣困擾(即政府禁止水族館販售觀賞魚用藥,除非有獸醫師、藥師駐店),引發民眾抗議,可惜未能點出問題癥結所在。

亡羊補牢,政府應儘速重整水產動物防疫體系,修改不合時宜的法令規章(讓從事養殖漁業相關人員與獸醫師透過「魚病診療師」專業認證,取得為水產生物診療資格)。

並結合民間研發機構力量,運用水產生物科技來研發抗病疫苗育成新的抗病品系,進而培育出優質種苗,再輔以綠色餌料潔淨的生長環境,才是解決病害的正確途徑。  (作者為陳李農改研究團隊執行長)

 

2010年10月22日 星期五

徐少萍莫名其妙

馬英九政績341

【摘要10.22.2010蘋論】國家是否監控網路,已是全球判別「自由程度」的指標。中國監控網路無所不用其極,成為國際定義中國為威權專制體制的緣由。

台灣在馬政府的管控思想指導下,正努力與中國政治接軌,其所使用的工具包括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現在又加入了國民黨18名立委和1民進黨立委(黃偉哲)。

努力與中國政治接軌的「台灣退化運動」,已經上演了2年,最新的事例是國民黨立委徐少萍教唆另外18名立委在立院提案,要求NCC管制在網路開播的壹電視。

可笑的是,她說她「稍微」看了一下壹電視,了解壹電視對青年朋友影響很大。 一句話洩露了國民黨基因裡無可救藥的保守心態。他她們可以只「稍微看了一下」,就膽敢要求管制媒體,比戒嚴時的警總更不如。

以前警總還事先研讀調查,再出手管制媒體;徐大立委只「稍微看一下」就出手了,真是「快手小徐」啊。

這件事的荒唐卑劣除了「稍微看一下」之外,還有5項開民主國家先例的創舉:一,在別的民主國家,是立法機關與民間部門聯手對抗行政機關的壓迫;在台灣是立法機關壓迫行政機關,著手壓抑民間部門,是不是大笑話?

二,網路是廣大且自由表達意見的世界,多數國家採不管制或低管制的政策,網民也非常珍惜那樣的自由,並以此來區別台灣與中國。民選立委是民主制度的產物,竟要壓制網路媒體的自由,殘害民主。

三,影響青年?立委打架、關說、通姦、圖利、買票、特權,哪件事不影響青年?

四,更可笑的是有些立委,看都沒看連署書就簽字了(黃偉哲)。這是我們立委的水準,連署把他賣掉他都簽。

五,連署人蔣乃辛說:「希望NCC要有網路政策,不是一定要NCC立法管理網路。」這和當年國民黨為《戒嚴法》辯護時所說,《戒嚴法》不用廢,因為執行不到5%,一樣可笑。

壹電視已經按照NCC申請執照的規定,滿足了每一條要件,但申請多次,NCC仍然刁難。這不但濫權,還違法與中共完全接軌,背棄《憲法》對公民權利的保障。

壹電視只好進入網路播新聞,竟又引來該捍衛新聞自由立委的壓制,實在莫名其妙。美國國會曾通過「網路法」規以端正色情現象,但遭最高法院判定侵犯言論自由違憲

難道是網路青年鄉民多數討厭國民黨,因而在選前清算整肅網路自由?如此嘴臉難看,國民黨到底還想不想選?由徐少萍的言行可以發現,她其實既不懂網路世界,也不懂民主自由的真諦竟當了這麼多年的立委,匪夷所思!

李鈞震:提名徐少萍當立委的主謀,是馬英九黨主席。物以類聚。

參考資料: 巴爾札克啟迪8 立法者 專門找人麻煩

涉索回扣 前福興鄉長、主席收押【摘要10.22.2010聯合報何烱榮/員林】彰化縣福興鄉公所前年爭取12千多萬元經費,辦理外環道開闢工程,今年8月間,有人檢舉廠商遭強索工程回扣500萬元弊情。

檢察官高如應昨天指揮調查員拘提當時擔任鄉長的鄭金盛(無黨籍)、現任鄉代會主席許明忠(國民黨籍),偵訊後向法官聲請羈押禁見。

據了解,鄭金盛和許明忠都否認向廠商索取工程回扣。但有廠商作證承認去年初,有人出面要求廠商要「回饋地方」,經討價還價,廠商付500萬元,工程才順利施工驗收,廠商的證詞對兩人明顯不利。

參考資料:官員向包商募款

 

2010年10月15日 星期五

不該為廠商利益而修「環評法」

馬英九政績334

【摘要10.15.2010詹順貴 蘋果】吳育昇委員已提案修正《環評法》,欲使未來所有通過環評的開發案,即使事後遭法院判決撤銷,仍可基於公益及信賴保護原則,讓廠商可以繼續開發或營運。

吳育昇也不諱言是為中科三期環評爭議而量身訂制,並已排入本月15日一讀議程。此一脈絡,顯然承繼馬英九總統國慶談話。

將廠商的建廠成本或投資利益,直接與公共利益劃上等號的說法,非常值得商榷。早在200796日,最高行政法院針對雲林林內焚化爐案的環評爭議訴訟,就已做出96年判字第1601號判決。

簡而言之,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廠商的「建廠成本」,並不能直接與公共利益劃上等號,必須與其他「社會成本」綜合衡量比較,以做為判斷基礎。至於廠商可否主張國賠,則是另一回事,不應混為一談,否則違法的行政處分,豈非皆可「就地合法」。

最高行政法院針對中科三期應命停工的爭議,今年92日做出99年度裁字第2032號裁定,駁回國科會抗告,其裁定理由有一段話:「廠商之建廠營運個別利益係屬私益,並非公益。」(裁定書第17頁),為何哈佛法學博士馬英九總統率領下的國民黨執政團隊,沒有任何反省檢討?

就中科三期而言,旭能、友達等廠商,於2008131日台北高等法院撤銷其環評審查結論時,均尚未實際動工建廠,他們無視於媒體斗大報導此事,甘冒投資風險,恐怕已非屬善意,而難以主張信賴保護原則。

即使廠商可以主張信賴保護,也是應否國賠的問題。正如最高行政法院所言,縱使國賠,也不應放任違法行政處分就地合法!當然,有了國賠,就該對公務員究責,必要時甚至應對公務員求償。

行政機關果真在乎廠商的投資,應該是謹慎詳實地走完「行政程序」,而非盲目不擇手段地趕完行政程序,導致嗣後被司法判決撤銷,徒然更增廠商投資的不確定風險。

民主的可貴在於法治,法治的精神在三權分立,彼此制衡,避免行政權的專擅、獨大。但現今行政權不斷擴權專擅,已令人憂心;若立法機關又甘願充當行政機關的應聲蟲,台灣的民主,恐將岌岌可危。

台灣與中國哪有什麼「對等、尊嚴、互惠」? 【摘要10.15.2010自由社論】民進黨籍立委管碧玲接獲檢舉指出,縱使在今年六月國共談判ECFA期間,國際組織「社會風險分析協會(SRA)」中國分會的總裁仍寫信給SRA總裁,抗議該組織官方網站將台灣列為國家組織,要求調整。

中國分會總裁還提出三個建議:1.由「中國台灣」代替「台灣」;2.SRA給中國SRA一個官方聲明,確認台灣分會是中國SRA的一部分;3.撤銷台灣的會籍。

另外,九月底、十月初舉行的「美洲熱帶鮪魚委員會」,中國亦要求大會不得讓台灣代表坐於其他國家之間,並禁止使用台灣的國歌、國徽、國旗。

中國從未間斷打壓台灣,馬政府當然不樂於讓人民知道,否則所謂「兩岸關係改善」的論調便站不住腳了。

 

 

 

2010年10月8日 星期五

馬後砲 監院彈劾楊炳禎

藍色蜘蛛網9

【摘要10.8.2010 蘋果 張麗娜、王家俊、劉昌松】涉及貪污收賄遭停職的高等法院法官楊炳禎,繼前天被爆是高檔應召站常客後,監察院昨以楊多年來有召妓行為,並在上班時間召妓,長期經營古董交易買賣,

且經常賭博,甚至不顧法官身分與被告共賭為由彈劾楊,並移送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成為此波「正己專案」司法風紀案中首位被彈劾法官。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則質疑,監院有點「脫褲子放屁」,挑了最簡單的事情做,「如果等到所有案情都查清楚,跟在檢察官屁股後面開槍,幹嘛要有監察院?」

楊炳禎沉淪的幫兇們【摘要10.8.2010蘋論】是什麼「體制」把他培養成今天這個樣子?一個法官怎麼可能買豪宅、古董、賭博?假如「公職人員財產來源不明罪」早就在立法院通過,也早就可以法辦楊炳禎了,不必等到今天遺害法界。

如果「財源罪」早通過,也許楊會有所警惕,而不致沉淪若此。立委們怕自己搞錢不方便,拖延此法十多年,已看出其負面影響。所以,多數的貪污案件都是立委杯葛「財源罪」的惡果之一。因此立委也須為楊的行為負責。

台灣的法院制度僵化落後,是鼓勵法官貪污的淵藪。不成文但嚴格的學長階層體制,增強了官官相護的盾牌,使貪瀆不易出包;而台灣的審判模式使法官具有極大的專斷與恣意性,法官的自由心證與裁量權,又強化了法官的專斷權威,使得賄賂十分有效,於是賄賂公行。

同時,第一審通常不被重視,二審才是重點。因三審是法律審,二審是事實審的最後關鍵,因此坊間都知要買通法官「買一審,不如買二審」;又由於合議庭只有三名法官,而庭長權力又大,以致買通法官安全、容易又有效。這是涉貪法官以高院最多原因。

法官沒有其他機關敢於監督制衡,法界遂貪風熾盛,令民眾反感厭惡。法官界只有楊炳禎墮落嗎?是偶然嗎?恐怕都不是吧!

 

涉收賄 檢官判刑7年半【摘要10.8.2010 蘋果 劉昌松】律師王朝震,曾在台南、高雄地檢署當檢察官,因喝花酒被懲處休職半年,之後被派到南投地檢署。

根據判決,王2004年任職南投地檢時,偵辦一件逃漏稅案,竟向被告方德福說自己認識他父親方醫良,方德福回家請父親協助擺平案件。方醫良雖不認識王朝震,仍透過友人拿十五萬元賄賂,換取兒子不被起訴

隔年,王朝震為了幫朋友嚴春霖銷掉超速罰單,竟用地檢署公文便籤,寫字條騙國道警察銷單,理由是「本人臨時需趕赴現場,不及調派公務車,請友人駕車急載前往,不慎超速」。

最高法院認為王身為檢察官,卻收賄又騙警察,嚴重破壞司法形象,因此判他七年徒刑,並追討賄款十五萬元。

參考資料:

權貴休閒75 法官豪宅召妓 銷魂兼聊古董

馬英九政績242 到底有多少法官貪污?

涉攬訴訟洩案情 檢察官林聖霖遭起訴

檢察官濫權 昨判刑兩年半確定

沈迷麻將 法官撤職 千萬退休金飛了

公懲會打擊司法公信

檢察官性侵證人

收賄判刑20 風流惡檢暴斃

 

 

羅淑蕾不是黨代表

【摘要10.8.2010黃維幸 蘋果】英國政治哲學家穆勒所言:代議士都是代表人民行使主權。不分區立委,固然是透過以政黨選舉得票的比例,由政黨提名當選,這不能代表不分區立委的機制,可以違反主權在民的基本原則。

所以德國《基本法》第三十八條明示:「德國聯邦議院的議員由普遍、直接、自由、平等和無記名的選舉產生。他們是全體人民的代表,不受委託和指令的約束,只基於其良心執行職務。」

我們不一定要接受德國《基本法》這種強烈的委任觀,但是,我們卻可以斬釘截鐵地說:不分區比例代表制,不可以將經由黨提名的不分區代,表視同黨的掌肉。我們的比例代表制基本上學的是德國制,不能只學表皮,忘其精神。

政黨的意志,不會是全民的意志。也就是如此,美國開國元勳麥迪生認為,民主政治中無可避免的政黨操作的最大隱憂:是以部分的利益,取代了全民的利益

現代法國名政治學家杜爾傑,也警告政黨政治傾向寡頭壟斷以黨意操縱民意的傾向。黨不大於國;主權在民,不容主權在黨

政黨政治也許有其必要,有時它可以協助凝聚國民的意志,通暢民主的政治程序,比例代表制的不分區選舉制度,也是承認並利用政黨這樣的功能。在這個意義下,國會議員也應該反映黨的意志

但是,不論分區與否,這是人民賦與政黨的任務,不是政黨因此就應該脫離全民的利益。政黨的正當性在於是否真正反映民意,協助政治程序

在民主的代議制度裡,政黨的意志既然只代表部分的私意及私益,即使在現實政治中有不得不的利益交換及妥協,「主權在民」的真義在於人民委託代議士,本於他們的良知,檢驗政黨是否符合它對民主政治應有的功能

所以,做為選民的我們,期待羅淑蕾先是人民的議員,然後才是黨的代表;在國會裡要以人民的意願檢驗黨的意志;在乎民主的倫理多過黨的紀律。

民主轉型都20年,政黨輪替也2次了,還有青年的國民黨代表堅持部分的國會是黨代表大會,小國民聽來真是不寒而慄。我們走的是民主道路,不能再活在政黨是列寧式「革命先鋒隊」,或納粹式效忠「領袖」殘餘迷思裡!〔世新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哈佛大學法學博士〕

頭家無聲 民主倒退〔摘要10.8.2010陳譽文 蘋果〕媒體或公民提問,向來在大選辯論之中扮演重要角色。觀諸美國總統大選辯論沿革,早在1960年,大選辯論形式便從「候選人對辯」進展到「對辯加上媒體提問」;

甚至在1980年代,曾有多次是以媒體提問開場,代表公民直接提出質問,省去了候選人申論開場的陳招套式。

1992年柯林頓、老布希、裴洛的3人辯論,進一步引進了「公民會議」模式,讓人民直接在現場提問,不必代議傳達也不經媒體再現,至少在形式上真正實踐了人民直接作主的民主真諦,此制度也沿用至今。

分析美國大選辯論會設計,可知第三方提問是每一場大選必不可少的關鍵環節。原因無他:候選人之間的交互詰問,問的是雙方陣營各自關心的議題,或攻或防,都是「政治現場」,議題由政治人物設定;

媒體或者公民提問環節,則是將選戰拉回「人民現場」,從輿論發聲,介入並整合候選人的議程,要求候選人直接面對草根民意。

國內政治,從2004年首次大選辯論至今,媒體提問制度一再被採用,各界未曾對此有重大異議。2005年地方首長選舉,公視甚且引進了「審議式」辯論制度,將提問權由媒體代表,交還至人民手中。

不論是媒體提問,或是公民提問,都是朝野大黨過去喜聞樂見,親身參與的辯論環節,如今民進黨揭竿反對,不但令人有昨是今非之感,更興民主倒退之嘆。

 

 

2010年10月5日 星期二

立院對聽證會輕率打混

馬英九政績324

【摘要10.5.2010蘋論】立法院昨天舉行對總統提名司法院正副院長公聽會。可是立委們收集的資料有限,拿到一本賴浩敏的自傳,據立委說,內容竟是避孕、生子的樂趣等等,無關司法改革的理念。有出席的學者說,賴在司改的表現上一片空白

國會議員對總統提名的大法官和司法院正副院長的審核,是非常重要的《憲法》任務;而事先的公聽會則是審查會的前奏,主要是聽取民間學者專家的意見。

過去60年來,立法院都沒有認真執行此一任務,不管是誰當總統,提名之後就透過黨團要求通過,立委們就裝模作樣問些阿里不達的問題,草草過關。試想,老蔣和小蔣當總統不管提名誰,當時的萬年立委哪個敢牙蹦半個「不」字?

這個習性流傳下來。一是立委本身的法學素養為零或不及格,根本不知該問什麼;二是反正一定通過,我一個人找碴沒用;三是實在找不到被審查人的很多資料。四是總統兼黨主席,下屆立委提名時主席有提名權和否決權,我認真找碴是跟自己過不去。

台灣立院的公聽會與美國相比,差別極大。根據法學家黃國昌和劉靜怡的評論指出,二者不同至少三處:一,就事前準備而言,美國總統歐巴馬提名聯邦最高法院法官凱根女士後,參院司法委員會共向民間各處收集了70份左右關於凱根的資料及意見,聽證時也聽取了26名證人的證詞

我們的立法院做了多少功課呢?

二,在聽證審查的時間上,美國參院花了整整4用心舉行關於凱根任命的聽證。台灣立委洋洋得意地宣稱,有能力在3小時內搞懂正副院長提名人的司法改革理念,因此排在議程的聽證時間僅半天。

三,就被提名人的準備來看,凱根應參院的要求,需在聽證會之前先填好範圍廣泛的詳細問卷;凱根還另外乖乖寫了8頁的財產明細報告。我們的立委有要求這些嗎?賴浩敏、蘇永欽兩人做了多少功課呢?

立法院一定要改革過去打混的惡習,學習美國參院的認真態度,才有資格要求司法改革。

李鈞震: 除非長期國會多數黨的立委超過半數都換人,否則積習一定難改。

賴浩敏 司改會評鑑:沒改革理念 【中廣新聞/杜大澂2010.10.05摘要】    立法院將在星期五,行使司法院正副院長被提名人的同意權,司改會則是趕在前夕,今天先公布法界的評鑑結果。

    司法會表示,從評鑑來看,院長被提名人賴浩敏毫無司法改革理念,列為不推薦人選;副院長被提名人蘇永欽,由於過去言論嚴重壓制人權,被評為非常不適任

        司改會發言人林峰正指出,院長被提名人賴浩敏曾經擔任律師,雖然品德操守不錯,但卻沒有司改的理念

  

公務員3%考丙 立院報告:違法違憲 【朱真楷/中國時報2010.10.05摘要】被考試院長關中視為重大變革的《公務員考績法》修法,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卻明確指出,《考績法》修正草案已牴觸大法官第483491號解釋,不僅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更侵害司法權,「違法違憲」

    不僅如此,針對去年考試院試辦「3%丙等」,該報告更抨擊考試院做法「屬內部作業規定,欠缺法律依據,有違憲之虞」;且「試辦成效尚有疑慮,仍強硬推行立法,陷立法院於不義,違反權力分立原則。」

    《考績法》修正草案因明訂公務機關每年須抓出三%的人考績打丙,造成公務員恐慌,折衝之下,比率降為「1%以上」。

    但立院預算中心公布「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評估報告」卻指出,依大法官第491號解釋,公務員懲處「要件」不僅要明確,更要可「預見」;《考績法》修正草案以「比率」訂人數,不僅違反明確原則,更不符刑法「無罪推定」精神

    依大法官第483號解釋,唯有司法院所屬公務員懲戒機關,才有權對公務員進行降級、資遣等審議。考試院及各機關考績委員會並非公務員懲戒機關,若逕行做出相關動作,「實已侵害司法權」,並違反權力分立原則

    報告指出,考試院早已擁有考績標準,卻長期放任各機關自行辦理,執行效果不彰,如今卻又要透過抽象概念進行考核,「以比例,而非具體要件」訂定丙等人數,形同「未審先判」,不同要件卻有相同懲戒,影響公務員工作權甚鉅

    國民黨立委陳杰直言,「這種考績法,只會成為整肅異己的尚方寶劍!」國民黨立委馬文君則說,當前「輪流打乙等」的陋習,未來恐成「輪流打丙」,職等低、工作不重要的人勢必成為目標,「簡直是場災難!」

    考試院大力推動《考績法》修法,早在去年試辦「三%丙等」。   一位考績被打丙等的考試院人員說,年過半百才很不容易考上公務員,在單位負責收發文;未料「我的單位同事全部都是高考進來,只有我職等最低,結果上司坦白跟我說:『你被打丙,是因為你職等低、業務少。』」

    「我負責收發,工作就是轉交公文,收發業務少是因為別人的公文業務少啊!」他氣憤地說,「難道職等低就該死?工作本來就是各司其職,我職等不高,有錯嗎?」

    另位吃丙的人員表示,擔任公職三十年考績是「甲遠多於乙」,但95年時,因業務得罪司長「身邊紅人」,從此記號上身,屢次被威脅,「你今年考績不想要了是不是?」直到去年,這位司長在一次司務會議上,竟暗示所有人「我是土地公,要加減拜喔!」

    他表示,事後有位科長私下警告他說,「司長說丙等就是你了,還說要開始搜集你的缺點,準備寫滿兩大張。」「果然名單一出來,就是我!」他說,更荒謬的是,他日前申請退休,長官為了安撫他的情緒,上半年的考績竟然得甲,「我要是真的這麼臭,半年能從丙變成甲嗎?」

    最離譜的是一位台大畢業、過去七年在檔案局考績年年得甲的人員,因表現優異去年九月借調保訓會,最後竟因「最菜」,成了裡頭唯一吃丙的人;雖向銓敘部申訴仍被打回票,「黑掉」的他想請調其他單位也都不如意,情緒嚴重受創,目前也向精神醫師求助中。

李鈞震:

1.      在政府的文官系統裡面,資歷深的一定比較有知識水準嗎?長官一定比較有工作能力嗎?絕對不是如此,多數的狀況是,愈資深的文官知識水準愈差,與社會愈脫節

2.      因此,文官的考核除了1.同等級之間互相評鑑2.上下也要互相評鑑。例如,交通部長做得好不好?交通部的最前線職員,應該也可以評鑑部長。

3.      此外,3.應該聘請國際ISO認證的專才,來評鑑台灣政府的行政效率,要求政務官要負起政治責任。當然,4.一定要請行政效率世界第一的新加坡官員來幫台灣的文官打分數。這樣多管齊下,評鑑才會公平客觀。

4.      上樑不正下樑歪,這是中國文化最最博大精深的至理名言。關中,沒有國際學術地位,也不會寫大學用的教科書,這一生都沒有為人權、民主、言論自由奮鬥,因此,眼光一定充滿偏見,所以,他的判斷標準一定歪曲。

5.      關中當上考試院院長,考試院所有的委員判斷標準一定歪曲,所制訂的《考績法》一定會違憲。上樑不正下樑一定歪,馬英九一定不敢否認!

祭孔談論語 馬總統變馬老師【摘要9.29.2010聯合報╱高詩琴】馬英九引用論語「政者,正也,子帥以正,孰敢不正?」以及「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行(從)。」

馬英九現場當起國文老師解釋,從事政治工作一定要走正道,如果走正道,部屬也不敢走歪道。自己做得正,即使不下令,部屬看到榜樣,也會走正道。